招商银行先划款再通知
文女士告诉记者,不久前,她通过招商银行自助查询系统查询发现,在2月19日竟然有她的一笔消费扣款记录!而对于这一天,她清楚地记得自己忙得一塌糊涂,根本就没时间去消费,怎么会出现信用卡扣款?
2月24日,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的来电揭开了“谜底”。文女士被告知,2月12日,她在南京“水游城”的海恩斯莫里斯商店购买衣服消费199.20元,并使用招商银行信用卡支付,但商家只从她的账户扣了119.20元,该银行2月19日的80元扣款是为此而补扣的。
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的解释让文女士感到不安与震惊。“既然是商家的工作失误少收了消费者钱,应该由商家和消费者交涉,但是商家从未与我联系过,银行怎么能越俎代庖?”文女士气愤地说,即使要扣钱,至少也应该取得本人知情,并刷卡签字,随意划走我的存款,不等同于从我“钱包”里盗窃吗?
几经交涉,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终于同意返还文女士80元。但之后,文女士又不断接到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的电话,催促其同意银行扣钱,迫于压力,3月10日,文女士同意该中心重新划走了这80元。
商家不找消费者协商却委托银行追款
既然商家首先发现少收消费者钱款后,为何迟迟没有直接与消费者取得沟通?记者采访了南京“水游城”海恩斯莫里斯商店的有关负责人。
该商店的薛经理表示,“我们不用和消费者联系,我们都委托银行方面帮助追回这笔款,至于银行在扣款前,为什么没和持卡人联系,取得同意和授权,这是银行的事情。”
同时,薛经理告诉记者,出现这种少扣货款的失误,商家一般的追款程序是:只要把相关(少收款的)证据,即消费者在商场购物清单和银行信用卡回执单,整理并报送商家的开户行,委托开户行通过银联机构向持卡人所在银行信用卡中心提出扣款请求,就可追回少收的货款。
招商银行:无法阻止划钱
中国银联:否认这一说法
仅凭商家提供的上述证据,银行是否就可以划走持卡人的钱款?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张先生向记者表示,“我们是根据中国银联发给我们的电子信息扣这笔款的,而每天的电子信息都是批量接收,所以,我们没法核实每个电子信息的真实性,真实性应该由收单银行(注:收单银行即在商家安装终端POS机的银行)来负责核实,我们没办法阻止这笔款的划转”。
商家的收单银行是否负责审核电子信息的真实性?海恩斯莫里斯商店的收单银行工商银行工作人员电话回答记者时称,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是发卡机构,扣与不扣都是他们在操作,而不是我们,不知道为什么要把这个事情推到我们工商银行来。
那么,招商银行作为发卡行果真没法控制持卡人资金划转?“中国银联”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给出了不同的答案:扣款行为是由发卡银行进行的,因为只有发卡银行才有持卡人的信息,所以收单银行只能通过发卡银行,才可以把这个款转过去,也就是说,只有发卡银行才有这个权利扣款或拒绝扣款。
观点:银行擅扣资金侵害消费者财产权和知情权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蔡之兵律师认为,信用卡作为持卡人一个“钱包”,其中最基本的保障应该是资金的安全保障,形象点说,持卡人与发卡机构应该是“老板”与“管家”的关系,如果“管家”可以在“老板”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拿走钱,其行为与盗窃无异。就法律责任而言,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的扣款行为,已经违反了《银行卡管理规定》。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银行信用卡中心擅自扣划信用卡用户资金,已经构成对消费者财产权和知情权的侵害,持卡人可以提出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的要求,并可要求退卡解除合同关系。
一位银行业资深人士认为,持卡人开户办卡,是基于对这家金融机构的信任,如果操作失当,银行最终是要为自己失信行为买单。尤其在如今处在全球恶劣的经济衰退形势下,人们的消费和理财心理极其谨慎脆弱,极易引发“利息门事件”类似的新的信任危机,应当引起银行业及监管部门的警惕与重视。针对商家出现少扣、误扣款情况,该人士认为银行信用卡中心可以提供两种服务方式:一种是发卡机构在征得持卡人同意情况下,把持卡人联系方式告知商家,由商家与持卡人沟通处理;第二种方式就是由持卡人再去刷卡,并签字授权银行信用卡中心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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