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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验收就交房业主有权要求退赔
江苏消费网 (2008-09-16) 来源:扬子晚报
阅读:
接听时间:10日上午10:30—11:30

  在线律师:罗利军(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

  肖先生:我在当地购买了一间商铺,按合同约定应该是2007年5月交付,但今年3月份,开发商才通知我们拿钥匙。房子虽然拿到了,但至今办不到房产证。经多方打听才知道,在今年3月份通知我们拿钥匙时,房子根本就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整个建筑也没通过消防验收。我们要找开发商维权,有人说已拿了房的责任自负。这种说法对吗?我们如何维权?

  罗律师:你们已拿房,责任就是你们的说法不对。开发商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整个建筑也没通过消防验收,你们拿钥匙时说明开发商交付商品不符合标准,你们有权要求退房或追究违约责任。

  张先生:我是某品牌的代理商,去年代理的产品出了问题,我与厂家商量向消费者赔偿时,厂家让我先赔钱,然后他们再赔付费用给我,但现厂家只想拿货物赔付,我去年垫付费用的材料在消费者协会,该怎么办?

  罗律师:你可去消协复印你赔付费用的材料,让消协在复印材料上注明原件在消费者协会并加盖印章即可,拿着你垫赔费用的材料诉讼,要求厂家付款。吉启雷 整理

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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