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在银行工作的前同事让南京市民张某办张信用卡帮他完成考核,张某将身份证给了他后发现自己成了别人的套钱工具。今年4月至7月,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展开专项行动,破获各类银行卡犯罪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挽回经济损失近100万元。
今年5月3日,市民张某收到某银行催款告知书,上面列明了其在某商场消费记录2000余元。“我的信用卡还没有办好,哪来的消费记录啊!肯定搞错了!” 张某将信件一丢,也没当回事。十几天后,张某再次收到一封银行催款信。原来,张某此前一个同事前不久找到他,自称现在在某银行工作,希望张某帮忙办一张信用卡应付考核。张某答应下来,将身份证交给了前同事去办卡。
张某赶紧拨打了原同事的电话,但电话却一直打不通,张某无奈报警。警方很快掌握了张某前同事的信息,发现此人持张某的信用卡,采用消费和套现方式套取现金12000多元。
宁公宣 荆峥 罗双江
■链接 银行卡诈骗有7种花招
一、函告诈骗。
二、在自助银行安装设备窃取信息复制银行卡盗取客户资金。
三、利用手机短信进行信用卡诈骗。
四、在银行ATM机上张贴“温馨提示”。
五、冒充广东人、香港人,以有朋友受伤急需支付医药费等为名诈骗。
六、网上交易诈骗。
七、偷盗或冒用信用卡。
冒用银行信用卡中心寄发迟缴通知函、紧急通知函和公安报案警告函,称客户信用卡已透支消费,要求速到银行网点或邮局划拨缴款。
犯罪分子采取在自助银行门禁刷卡器上套装自制的读卡器来窃取储户银行卡卡号,在自助银行内的ATM机操作台上方安装具有摄像功能的MP4来窃取储户银行卡卡号及密码,再伪造储户银行卡进行转账、冒领。
犯罪分子利用手机发短信或打电话方式,假称持卡人的银行卡在某处消费或银行卡信息资料被泄露,诱使持卡人拨打短信中指定的电话号码,在自动取款机上进行相关操作,从而将卡内资金转入不法分子提供的账户内。
内容为:“尊敬的客户:您好!近期由于银行系统终端升级,为保障您的资金安全及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当您在ATM柜员机取款过程中,如出现卡被吞或不吐钞等现象,请及时与银行客服中心联系,电话×××××××。”市民一旦按提示操作,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遭受钱财损失。
表示因身边无钱无卡,向被害人提出借用银行卡账号并让朋友将钱汇入卡内,获取被害人银行卡及密码。
趁持卡人进行网上交易或网上银行查询时,利用电子邮件发送木马程序,获得持卡人的银行卡账号及密码。
如同事间利用新办理信用卡之际,盗取信用卡和密码函,进行冒用透支。这种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熟人间不加防范,往往是先将银行邮寄的新信用卡和密码函私自窃走,利用事先知晓的个人信息进行电话激活或网上激活,最后冒用当事人的身份进行刷卡消费、透支,或是干脆通过熟知当事人生日、电话等资料,猜出持卡人的卡密码,用偷来的银行卡进行消费或取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