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拉萨5月7日电 (记者 颜园园)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从5月1日起,西藏将为城乡低收入家庭发放临时生活救助。
据介绍,民政部门对全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在原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每人每月260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临时生活补助15元。对西藏年人均收入850元以下的农牧区贫困人口,在原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的临时生活补助;目前,西藏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三类救助标准,重点保障对象每人每年为470元,特殊保障对象每人每年290元,一般保障对象每人每年194元。(来源: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