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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布食品抽检情况 八种进口食品不合格
江苏消费网 (2008-03-31)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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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南京市工商部门公布了今年一季度进口食品的抽检情况,其中一些进口食品的质量令人忧心,8种进口食品被判不合格,消费者要谨慎选择。

  奶酪酵母超标160倍

  南京市工商部门通报说,从今年2月22日起,该部门就根据消费者反映,对市场上销售的部分进口食品进行了质量抽检,共对7个经销单位抽取进口食品39批次,其中不合格的有8批产品。

  工商人员介绍说,他们在一家商场内抽检的一种110克袋装的小贝勒奶酪,酵母的实测值超标160倍;而在另外一家公司销售的塌罗烘烤椰干中,经过检测发现防腐剂苯甲酸被超量使用,超过国家标准1.8倍。

  包装竟无生产日期

  “标识不规范是目前进口食品中普遍出现的典型问题,已经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南京市工商局消保处副处长许明介绍说,在此次被判不合格的进口食品中,近8成的产品都是标注不合格。

  明明产品中使用了食品添加剂,可是包装说明上却只字不提。许明说,他们在检查中发现,有2批产品中明明分别使用了防腐剂苯甲酸和甜味剂糖精钠,但都未在标签上明示给消费者。另外,还有四批产品上没有标注生产日期,这使得消费者很难判断产品是否新鲜。而为了规避可能出现的一些纠纷,执法人员还发现,一些进口食品的包装上没有按要标出国内代理的名称。根据国家规定:“进口食品必须标注原产国、地区(港、澳、台)名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而在此次抽查中,有2批产品标注不符合此条款的要求,其中1批辣椒酱未标明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另有1批花生未标明经销商的地址。

  许明指出,食品添加剂不标注或标注不全,以及生产日期不明示的行为,都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未标注或标注不全,往往造成消费者难以追究产品的质量责任。

  4招选放心进口食品

  “消费者购买进口食品时注意四方面,基本可选购到放心的进口食品。”面对此次抽检结果,南京市工商部门表示,可以通过四种方法对所购商品质量进行基本判断。

  一看进口食品外包装材料质地,若材料粗糙、印刷质量差有可能是冒牌“洋货”;二看进口食品上是否有中文标签。标签内容要与外文内容完全相同,还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成分、原产国家或地区、中国国内总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等多项内容; 三看商品上是否贴有激光防伪的“CIQ”标志。“CIQ”是“中国检验检疫”的缩写,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酒类、饮料类、糖果巧克力类、罐头类、坚果炒货类以及定型包装的食品油类等食品须统一加贴圆形银色“CIQ”标志;四是可以向经销商索要查看进口食品卫生证书。该证书中注明了进口食品包括生产批号在内的详细信息。( 陈 郁 李晓飞)

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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