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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检测机构应降低门槛
江苏消费网 (2008-03-2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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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消协召开手机行业 “消费与责任”研讨会并建议
手机检测机构应降低门槛
■本报记者 任震宇
    3月1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手机行业“消费与责任”研讨会,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及行业协会的有关负责人,国内外众多知名手机品牌生产商和销售商、维修商、检测机构及消费者代表参加了座谈。在研讨会上,中消协倡导企业自觉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促进手机行业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
手机质量与服务问题集中
    研讨会上,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商品处处长李振成表示,2007年,全国工商机关12315行政执法网络共接到消费者有关手机的申诉11.4万件,其中质量方面的有6.93万件,售后服务方面的有2.41万件。手机质量方面的问题表现在无法正常开机、按键失灵、电话本功能不全、不能储存、通话质量差、有杂音、掉线、黑屏、显示乱码等。服务方面的问题表现在维修乱收费、维修人员素质低,不能明确判断手机的故障,对顾客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等。
    2007年,泰尔实验室共接到手机鉴定业务4432次,涉及57个厂家。鉴定最多的是手机真假问题,占28.11%,其他的包括死机、显示屏、进液、待机时间短等。泰尔实验室安全环保部主任蒋京鑫认为,有关显示屏、机壳掉漆、褪色、开胶等质量鉴定,是由于手机“三包”规定不全面,导致厂家和消费者产生分歧。另一个问题是进液,表现在手机出现故障后,厂家的维修点以消费者使用时造成手机进液而拒绝保修。消费者觉得很无辜,手机没掉进水里,怎么会造成进液?“我们做了很多实验,发现绝大多数情况是手机本身设计上有进液的缺陷,希望厂家以及售后服务方重视这一问题,不要因为手机上有水渍就拒绝维修。”蒋京鑫说。
“三包”规定成议论焦点
    在关于手机售后服务的讨论中,“三包”规定成为焦点话题。消费者代表——搜狐数码公社手机论坛的管理员叶斌表示,手机退货经销商收取高额折旧费一直是网友们抱怨的焦点,“有个网友在论坛里贴了一个帖子,反映他花2000多元买的一部手机,出现故障后经权威部门开出检测证明可以退货,但销售商表示要收取1000元的折旧费”。
    另一位消费者代表李梦表示,目前的“三包”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少问题,如消费者购买的手机在1年内多次维修,找到经销商换货时,被告知需要将手机送到检测中心,待对方开具更换证明后方可更换。消费者将手机及维修记录等凭证一并送到检测中心,又被告知要返厂检测,时间至少需要一个月,然后再找经销商解决换货问题。这样一来,造成消费者陷入无手机、无发票、无维修记录的“三无”尴尬局面。
酝酿改进“三包”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副司长汪立昕在会上表示,“手机‘三包’规定中并没有设立一旦发生争议,消费者须拿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才可以退换产品的条款,这是部分企业为规避责任的自我创新,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据汪立昕透露,今年有望修改“三包”规定。“从去年开始,我们就启动了制定《电子信息产品监督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目前还不太成熟。此外,我们还要制定《电子信息产品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和《消费类电子产品售后服务通则》,其中包括手机的售后服务。”信产部经济运行司黄健忠处长表示。
    中消协在座谈会上建议,设立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手机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和评估,并且检测机构要降低门槛,在地区或地级市一级设立手机法定检测机构,或在法定检测机构中增设手机检测设备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同时,中消协建议适当提高手机维修市场准入门槛,如实行维修资格认证制度等。此外,中消协建议加强手机市场行政监管,加大惩罚措施,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生产者、经营者、维修者及其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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