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市的部分商场、超市,记者看到所有的建议零售价或是统一零售价都比实际销售点的价格要低,而有的价差幅接近70%,甚至一些看似“三无”的产品也像模像样的打上了“建议零售价”的标志。
“建议零售价和明码标价并不一样。”南京市物价局的相关人士表示,明码标价是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标价,要使用规范的标价签、价目表,并且逐项填写,这样的价格必须经过物价部门的监督审核。而建议零售价只是厂家或商家的一种自发行为,该价格并未经过物价部门的监制,因此没有法律效力。现有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对建议零售价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消费者在购物时,要“货比三家”、理性消费,不要被建议零售价冲昏头脑。本报记者 陈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