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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称国外媒体对中国活熊取胆报道不公
江苏消费网 (2007-09-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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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12日电 中国国家林业局今天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办公室主任曹清尧在会上说,关于活熊取胆和野生动物活体喂食表演,我注意到国际上有一些媒体、舆论作了不公正、不全面的报道。

  曹清尧介绍,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野生动物养殖业迅速发展,有效缓解了对野外资源的需求,对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野生动物养殖利用行业快速发展过程当中,国家林业局作为中国落实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关于加强保护、积极开发利用的环节,对野生动物养殖利用确实采取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中国野生动物福利状况得到极大的改善。

  一是制定发布了技术法规,改善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技术条件。目前国家林业局,包括原来的林业部已先后发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管理办法和林业行业标准,落实野生动物饲养场所通用技术的条件,落实野生动物、两栖爬行动物,包括兽类、鸟类、两栖爬行类动物保护的标准,对野生动物的养殖场地、卫生防疫、技术条件、饲料和资金保障均提出了相关的要求。

  二是国家安排投资,先后建立了16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并指导各地设立约310多处野生动物救护站,对伤病和非正常来源野生动物进行救治,并适当放回自然。

  三是停止给猛兽投喂活体动物的表演行为,规范了马戏团、野生动物的表演活动。对利用野生动物从事有悖人类情感的表演的申请,一律不予批准。

  四是开展了一系列野生动物养殖利用清理整顿,多次委派专家赴全国各地检查指导。对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停止其经营活动,严厉查处非法养殖利用的行为。特别是对试验猴的养殖,实行了年度检查评估制度。到2005年底只有23家符合条件的试验用猴养殖单位被许可销售其繁殖的试验用猴。

  五是与国家工商总局推行活体野生动物标识制度,并确定和公告2006年实施活体标识的6种和11类野生动物,以建立野生动物个体档案,强化监督管理,有效保障野生动物得到良好的待遇。

  六是1998年发布的活体野生动物运输要求。已确保野生动物运输条件和安全,在此基础上,与国际航空协会积极配合,以更好的推行国际野生动物航空运输技术的标准。

  七是广泛开展了公众教育,提倡不食用野生动物,公告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名单,使全社会关注野生动物的意识得到极大的提高,形成了共同关爱、善待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上述努力,使中国野生动物的福利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在中国野生动物园和动物园救护中心管理利用基地,绝大部分野生动物生活的状态已经达到了国际上的先进标准。(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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