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将采取财政加大投入、银行变短期贷款为长期贷款、加快推进土地资产置换等措施化解高校贷款风险。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银监会山东银监局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高校贷款工作推动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认为,山东高校“积极利用银行贷款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学校发展、扩大并形成了优质高等教育资源”。
数据显示,山东普通高校固定资产总值由1998年的51亿元猛增到去年的495亿元。利用贷款实现高校扩大规模的同时也带来了当前部分高校贷款额度过大、超过贷款风险警戒线,部分高校贷款结构不合理、短期贷款所占比例过高、近期还本付息压力较大等“不容忽视的问题”。
民盟山东省委提供给本报的调查报告则说,山东目前28所省属高校银行贷款总和已经超过100多亿元,有的仅一个学校就背负十几个亿的外债,每年支付的巨额贷款利息使高校的经济陷入“危机”;而且由于贷款结构极不合理,流动资金贷款占贷款余额的60%以上,使学校短期内还贷压力巨大。山东省教育厅也认为:“贷款结构也不尽合理,在2007年底前须归还贷款的比例高达46%。”
上述《意见》认为:“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保证高校财务正常运转,实现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山东省高校贷款工作的重要任务。”
为此,山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银监局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了解超过货款风险警戒线的高校。
《意见》提出,各银行要对高校实行“一校一策”差别化管理。具体是,对符合条件、但贷款期限不合理的高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进行将短期贷款调整为长期贷款的尝试;对超过警戒线的高校,要严格控制贷款规模,确保按时还息;对已形成不良贷款的,抓紧实施债权保全和风险化解措施,减少损失;对涉及多家银行且数额较大的高校贷款,可研究调整为银团性授信俱乐部方式。同时,各银行要继续支持高校合理的贷款要求。
《意见》要求,山东省财政将逐步提高生均拨款定额,并根据财力情况安排专项资金。其还要求,有关高校要整合新老校区资源,积极推进土地资产置换。各级政府也要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帮助高校尽快完成老校区置换。李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