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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重点查处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行为
江苏消费网 (2007-08-28)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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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8月28日电   今天上午,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满英和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指出,8月1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食品价格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食品价格秩序。重点查处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三类价格违法行为。

  针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为遏制食品价格上涨采取了举措,周望军说,粮、油、肉、蛋、菜这些价格现在都由市场调节,政府在正常情况下对这些价格不能够采取行政手段随意干预。在这次猪肉等副食品价格过快上涨的过程中,政府遵照市场经济规律,主要采取发展生产、保证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院校贫困学生生活等措施,同时还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

  张满英说,目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品价格专项检查,8月1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食品价格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食品价格秩序。重点查处以下三类价格违法行为。

  一是串通涨价。经营者之间互相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会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

  二是哄抬价格。经营者通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囤积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

  三是价格欺诈。经营者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涨价。

  谈到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张满英说,首先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因为乱涨价和价格串通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推动了价格上涨。其次,破坏市场价格秩序。市场经营秩序在这方面应该是公开、公平竞争的。三是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保护老百姓利益的要求、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对这些违法行为予以打击,促进经济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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