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永清介绍,为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的问题,国务院2007年立法计划已将《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作为需要抓紧研究、待时机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这个规定拟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他说,考虑到现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确立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权益得不到保障,部门之间管理信息不畅,增加了行政成本和群众负担等问题,国务院2007年立法计划还将修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列入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目前法制办正配合人口计生委、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深入总结实践经验,抓紧工作,争取早日完成这两部行政法规的起草、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