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国内消费 >> 正文

国内消费

八成国民不知商家向孕妇推销奶粉属违法
江苏消费网 (2007-08-08) 来源:信息时报
阅读:

  时报讯(记者 李杉 实习生 梁丹 通讯员 何建安)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消委会获悉,中消协近日对包括广州在内的30多个城市的母乳代用品市场调查发现,44.2%的婴儿母亲依赖母乳代用品,其中14.7%甚至只使用奶粉喂养。而大多数消费者不知道,商家向孕妇推销奶粉属于违法。

  我国纯母乳喂养率不高

  本次调查由中消协联合北京、上海、广州等国内30多个城市消协进行,调查对象为6个月以内婴儿的母亲,共获得有效样本15139个。

  按世卫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推荐的标准,0~6个月内婴儿应纯母乳喂养,但调查结果却显示,仅有55.8%的受访母亲表示准备纯母乳喂养婴儿到6个月,距离《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制定的85%的纯母乳喂养率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有关专家分析说,在接受调查的婴儿母亲当中,85.3%能让婴儿吃母乳,但纯母乳喂养率不高。

  商家推销奶粉属于违规

  值得注意的是,有13.8%的婴儿母亲是因为认为“配方奶方便简单、营养丰富”而放弃母乳喂养。调查同时显示,在怀孕或哺乳期间,56.2%的婴儿母亲表示收过母乳代用品或相关资料,41.2%的婴儿母亲遇到过“奶粉厂家代表”推销奶粉情况,24.5%的婴儿母亲甚至遇到过“医务人员”推销奶粉的情况。

  记者走访广州市场发现,奶粉促销情况很常见,有的奶粉商家在广告宣传中暗示或明示产品类似或接近母乳,有的通过医院向孕产妇推荐产品,有的通过所谓的母婴健康咨询活动宣传产品。

  据了解,《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和我国政府颁布的《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都严格禁止向怀孕或哺乳期间的妇女推销或推荐母乳代用品。不过,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今年六七月完成的调查则发现,有接近八成的人不知道《守则》和《办法》的规定。

  专家认为,商家向孕妇推销奶粉的行为是造成我国城镇母乳喂养率持续下降的重要原因,因此呼吁尽快修订完善《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母乳代用品市场或者相关医院的促销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编辑:小鱼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