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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小区住户被盗物业该不该赔偿
江苏消费网 (2013-05-0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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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


  李先生所住的小区属于高档住宅,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5元多。前不久,李先生家发生盗窃事件,损失财产共20余万元。李先生认为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用高,就应该提供完善的安全保卫服务,才能与其收取的高额管理费用相匹配。李先生想知道,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赔偿自己的财产被盗损失?


回答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钱陈认为,业主失窃,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并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具体情况。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该条例第三十六条还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是否要承担李先生失窃的赔偿责任,关键在于李先生和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对此有相应约定,以及物业管理公司是否违反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当提供的所有服务或未达到标准等。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有违约情形的,物业管理公司理当进行赔偿。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该条是法律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安全保卫义务的强制性规定。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在此次事件中未尽到守卫巡查等责任,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上确实存有瑕疵,并且因瑕疵导致李先生的住所发生盗窃,那么,物业管理公司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物业费标准,我国法律也是有相应的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换句话说,李先生所在的小区物业收取的物业费标准理当与该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相匹配,并应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物业管理公司具体的服务及其标准。


(田珍祥整理)


律师简介
  钱陈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或参与多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人事纠纷以及民商案件。

编辑: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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