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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楼上掉落猪肉 砸坏楼下车辆
江苏消费网 (2011-05-1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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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重庆讯(薛海明 记者刘文新)小区某楼上的一坨猪肉从天而降,将停在楼下露天停车场的一辆汽车的挡风玻璃及引擎盖砸坏。车主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车辆负有保管责任为由,将其诉至法院,索赔修车费。4月21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以物业公司对车辆保管存在瑕疵为由,一审判令物业公承担20%的赔偿责任,赔偿车主修理费1168.6元。

  据了解,车主张某居住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港城花园小区,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是重庆展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锋公司)。张某每月向展锋公司缴纳300元停车费,将其汽车停放在由该公司负责管理的露天停车场内。

  今年1月22日早上,张某准备驾车外出,意外发现自己的汽车前挡风玻璃及引擎盖被楼上掉下的一坨猪肉砸坏。她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民警无法确定猪肉是从哪层楼、哪户居民家掉落的。张某随后将车辆送到4S店修理,共花去修理费5843元。2月16日,张某将展锋公司诉至沙坪坝区法院,要求赔偿修车费5843元。

  3月11日,沙坪坝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展锋公司辩称与车主张某之间只是场地租赁合同关系,而非委托保管合同关系,张某停车后,并没有将车钥匙交给该公司代为保管。张某的车辆被砸坏,是楼上住户所为,展锋公司没有过错,不应赔偿修理费。

  沙坪坝区法院审理认为,鉴于事故发生的停车场位于港城花园小区内,而车主张某按月缴纳了停车费,展锋公司对停车场进行封闭管理,双方形成保管合同关系的特征较为明显。展锋公司在履行车辆保管义务时,未能充分预见附近高层建筑发生坠物,可能对停车场地产生的危害,存在保管瑕疵,对车辆受损负有一定过错。另一方面,车辆被楼上掉落的猪肉砸坏的情形较为罕见,属小概率事件,展锋公司的过错较小。据此,沙坪坝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展锋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赔偿张某修理费1168.6元。据悉,展锋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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