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讯(叶华新 记者黄劼)去美容院护理皮肤或到会所去健身,办理的预付费消费卡一旦过期是否就作废?如果不满意商家服务是否难以退卡?商家突然“失踪”,持卡人怎么办?近年来,预付费消费纠纷引起普遍关注。记者近日获悉,由广东省美容美发化妆品行业协会制定、广州市工商局监制的《广州市美容美发消费卡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于今年下半年推出,上述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据介绍,近年来,广州市预付费消费纠纷频发,工商机关接到的相关申诉主要集中在以下4方面:一是消费卡过期后,余额无法使用;二是商家突然关闭、搬迁,后续处理不当;三是商家制定不平等条款,要求消费者在卡内余额不足时需继续大量充值才能使用;四是对消费者退卡事宜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导致多数消费者不能退卡而申诉。
为此,广州市工商局对该市美发美容行业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目前行业中预付费消费卡使用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指导广东省美容美发化妆品行业协会草拟了《广州市美容美发消费卡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在权利义务方面,该文本设置了6个方面的特色条款,具体包括:一是经营者在售卡时应向消费者详细说明消费卡的类别、费用和使用方法;二是经营者应保证消费者使用消费卡时的安全、便捷、畅通以及服务质量;三是消费卡内余额不足支付当次消费时,消费者可以用现金补足,并一次性享受原折扣;四是消费者在有效期内未使用完卡内金额的,可向经营者要求延期,经营者应为消费者办理延期手续;五是消费者遗失消费卡,本人应及时向经营者挂失,经营者应为消费者补办新卡,如因消费者未及时挂失,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消费者负责;六是消费卡因损坏而无法继续使用的,消费者可持旧卡向经营者办理换卡手续。
广州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张伟建表示,《广州市美容美发消费卡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经广泛征求意见修正后,将于今年下半年在全市美发美容行业推介使用,健身行业将同时纳入。今后,消费者在购买美发美容行业预付费消费卡时,可通过签订书面合同维护权益。如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向广东美容美发化妆品行业协会或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提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