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日起,有多部法规、国家标准开始施行,内容涉及化妆品、房屋买卖租赁、净水家电等。本报选取几部予以介绍。
■化妆品成分应全部标注
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的《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将于4月1日起施行。《规范》指出,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除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外,还应符合其文本格式的规定。其中,文本格式应当包括产品名称、配方成分、微生物指标使用说明、贮存条件、保质期等序列,并按照《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编制。此外,化妆品应按产品技术要求编号,如“HZ”表示“化妆品”,“GT”表示“国产特殊用途”,“JT”表示“进口特殊用途”,“JF”表示“进口非特殊用途”。
■规范房屋中介行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公示的内容,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的事项,对房地产经纪合同的形式和基本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房地产经纪服务的价格公开、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办法》要求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办法》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净水家电有了国家标准
由国家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颁布的《直饮机》、《家用和类似用途超滤净水机》、《家用和类似用途反渗透净水机》国家标准将于4月1日起施行。
据中国家电行业协会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仅小型水质处理器(家用或类似用途净水器)的正规生产企业就有1200多家,其中大约900多家是已领证生产的,另外约300多家是正在申领或积极准备申领的。此外,还有近2000家是无证生产且不准备领证的“黑厂”。伴随着净水家电市场的高速发展,其中存在的耗电量大、水质污染、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据悉,《直饮机》、《家用和类似用途超滤净水机》、《家用和类似用途反渗透净水机》标准均规定了各自的术语、分类及型号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等。标准的实施,将对规范行业发展、保障消费者权益起到重要作用。
(郑梦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