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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为什么要制定食品安全法
江苏消费网 (2009-12-0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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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食品行业的发展大计。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防止、控制、减少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人体的危害,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月28日审议通过了《食品安全法》,该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为了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食品安全法》的相关知识并利用其维护自身权益,也为了让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更好地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本报从即日起开辟“《食品安全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50问”专栏,介绍、解读《食品安全法》的有关知识。 (详见本网法制在线——法律课堂栏目)

    《食品安全法》第一条开宗明义——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古人曰:“食,命也。”食品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尽管我国先后制定并实施的《食品卫生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保障我国的食品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从制度上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国人大于2004年7月启动了《食品卫生法》修订工作。经过反复研究,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并决定将原来的修订《食品卫生法》转变、升华为制定《食品安全法》。

    “法律名称和法律调整范围的改变,表明我国食品监管理念与时俱进,发生重大转变。”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世界卫生组织(WHO)发表的《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性计划指南》中,把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作为两个概念不同的用语。WHO将食品安全解释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将食品卫生界定为,为确保食品安全性和适合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采取的一切条件和措施。

    目前,国际社会对食品安全概念基本形成共识,即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与食品安全相比,食品卫生无法涵盖作为食品源头的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而且从过程安全、结果安全的角度来看,食品卫生是侧重过程安全的概念,不如食品安全的概念更为全面。

    专家普遍认为,《食品安全法》超越了原来停留在对食品生产、经营阶段发生的食品安全卫生问题进行规定,较《食品卫生法》扩大了法律调整范围,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对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问题作出了全面规定,用食品安全标准来统筹食品相关标准,避免了目前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营养标准之间交叉与重叠的局面。

    为了保证各环节、各方面的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在制度设计上着重把握了以下关键环节。一是建立分工负责、统一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督体制;二是建立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三是坚持预防为主;四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重自律,以形成确保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聂国春)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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