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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看点

多部新规9月1日起实施 内容涉及食品、社保等
江苏消费网 (2009-07-16) 来源:中国消费网·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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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万晓东/整理

    自9月1日起,将有多部规章、国家标准开始实施,内容涉及食品安全、社会保险等,它们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产生广泛影响。本报选取几部予以介绍。

  ■食品用纸包装及容器须经QS认证

  2007年7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台《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将食品用纸包装、食品用纸容器纳入QS管理,如今过渡期结束。自9月1日起,未获得列入目录的食品用纸包装、食品用纸容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该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该产品。被列入第一批目录的食品用纸容器包括消费者常用的纸袋、纸罐、纸杯、纸餐具、纸盒等,而食品用纸包装包括玻璃纸、食品包装纸、食品包装纸板等,几乎覆盖了平时与食品直接接触的所有包装材料。

  ■大豆新国家标准将实施

  新修订的大豆国家标准将实施。据悉,修订后的大豆强制性国家标准与世界发达国家的标准处于一个水平,可提升国产大豆品质,有利于促进大豆市场流通,或将影响食用油价格。在新修订的大豆国家标准里,首次增加了高油大豆和高蛋白大豆的定义。在高油大豆和高蛋白大豆的质量要求方面,分别要求含油率在20%以上、蛋白含量在40%以上。

  ■强制性产品认证新规将实施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新《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实施,2001年12月3日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同时废止。新规定较旧版增加了30条条款,内容更加严谨,责任更加明确,处罚措施更加严厉、具体、有法可依。新规定明确认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罚则由原来的5条增加至11条;企业有义务对存在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主动实施召回措施。同时,新规定增加了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和国家认监委、地方质检两局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失职、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规定单位或个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举报权利。

  ■快热式电热水器有了标准

  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快热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将实施。该标准对快热式电热水器的产品系列名称标注、恒温产品概念的定义、设计使用寿命、检测标准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社保业务档案管理有了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将实施,旨在规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维护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发挥档案的服务作用。规定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保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严防毁损、遗失和泄密。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如果违反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要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工作人员、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参保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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