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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乘机遭遇南航“甩客” 经消协调解退还机票款
江苏消费网 (2007-08-09) 来源:中国消费网·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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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认为,不允许乘客登机不应该,重新购票亦损害乘客合法权益

  吉林省长春市民阎庆义乘坐飞机时,遭遇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甩客”。事后,阎先生分别向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要求南航退还机票款,并给予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9月13日,经过3个月的等待和消协的积极调解后,南航终于向阎先生道歉,并退还了杭州至广州的680元机票款。

  现年70岁的阎先生6月12日8时 20分由长春机场乘坐南航CZ6341次航班,经由杭州、广州飞往北海。据阎先生介绍,航班当日11时10分飞抵杭州萧山机场,机上广播告知大约停留40分钟,但未明确起飞时间。阎先生领取过站登机牌后,因规定的18号登机口已经坐满了乘客,便来到20号登记口处的座位上休息。

  11时25分,阎先生来到18号登机口准备登机时,却被告知登机时间已过。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可以与机上联系一下,看是否还可以登机。然而,此时却有七八名乘客办理手续后陆续登机。5分钟后,该工作人员告诉阎先生,机长不同意登机。阎先生心急如焚地说:“我的行李还在飞机上。”等了五六分钟,一名机场工人员从飞机上将行李取下来,交给了阎先生,并告知可以改签下一航班。当阎先生到售票处要求改签时,工作人员告诉他,飞机已经起飞,机票作废,必须重新购票,阎先生只好又花了680元钱,购买了一张杭州飞往广州的机票,乘坐南航CZ3353次航班于当晚9时抵达广州。

  从北海回到长春后,阎先生分别向中消协和吉林省消协投诉。南航答复是,据杭州萧山机场相关负责人介绍,飞机经停后乘客重新登机时,其他乘客都到齐了,就差阎先生一人。为此机场多次进行广播,但仍没有找到。按照相关规定,机长决定清舱,因起飞已经延误,重新登机的乘客情绪激动,机场值机部门决定减掉阎先生。谈到为何不为阎先生办理转签时,乔部长说:“他购买的是特价机票,按照相关规定只能是当日当次有效,不能办理转签手续。”阎先生则表示,机票是送票上门的,送票人当时没有告知。

  阎先生认为,既使自己延误了登机时间存在过错,但飞机清舱后乘客重新登机时,自己已经赶到并与机场方面交涉多时,这时就应该允许登机。

  对此,中消协认为,虽然阎先生存在一些过错,但南航在飞机清舱后组织乘客二次登机时,阎先生已经赶到了登机口,并找到工作人员提出登机要求,此时在飞机存有座位的情况下,就应该让其登机。另外,阎先生登机被拒后,机场方面不应该让其重新购买杭州飞往广州的机票,重新购票损害了阎先生的合法权益。在中消协和吉林省消协的积极调解下,南航决定为阎先生退还杭州至广州的机票款680元。9月13日,南航消费者事务部一位工作人员与阎先生取得联系,对“甩客”一事表示道歉,随后将退还的机票款存入了阎先生指定的账户。

作者:李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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