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证券分析师而言,利用新媒体工具为自己的客户或朋友“开小灶”优先发布研究报告,既是对分析师执业规则的破坏,也是对服务对象的不负责任。
日前,监管层向券商下发了规范证券分析师服务客户活动的通报。通报显示,有券商分析师将未经公司审核的研究报告优先提供给自行维护的微信群。上述行为违反了分析师执业规范中的公平原则,同时研报未经公司合规和质量审核,不符合研报发布流程管理。通报要求券商,进一步加强对分析师发布研究报告及客户服务行为的管理。
需要明确的是,规范研报的发布流程管理,并不是要封堵更为先进的传播手段,而是为了使证券研究回归公平、专业的本源。只有建立在合规基础上,证券研究报告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能。
公平、专业是券商分析师在从事证券分析服务的基石。绝大多数情况下,证券研究报告的价值除了分析师本身的付出外,还离不开其所在机构的专业审核和品牌背书。因此,研究报告并不单纯是分析师个人的作品,而是分析师代表券商机构出具的一类特殊服务产品。分析师在发布研报时,如果没有经过其所在机构的合规审查便向部分投资者提前发布,一方面难以保证研究报告的质量和水准;另一方面,对于其他服务对象而言,也有失公平公正。
早在2012年,中国证券业协会就发布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和《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对证券分析师发布研报的行为进行了规范。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我们进入了一个“人人皆媒体”的时代,每个人都可以通过新媒体工具来发布消息和言论,这为证券分析师研报传播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一个执业门槛较高、服务特定投资人的职业,证券分析师在使用新媒体工具发布研究报告时,还是要把遵守职业规范和准则作为前提,否则本末倒置式的“开小灶”行为不仅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带来负面影响,也将最终失去投资者的信任。
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投资者的投资咨询服务需求不断深化,证券公司研究业务取得了快速发展,研究报告在引领投资风向、提高市场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整体上看,国内证券研究机构的研究水平和规范程度还有待提高,证券研究的市场定价功能还未被充分发掘。在这样的背景下,分析师在适应新媒体传播环境变化的同时,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及合规素养应被赋予更高的优先级。
身处迅猛发展的国内资本市场,证券分析师既是价值投资的发现者,也是合规敬业的带头人。规范证券分析师的执业行为,是完善资本市场规则必不可少的一环。为此,分析师肩上的担子将会很重,脚步需要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