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9日讯 纽威股份(603699.SH)昨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大丰工业材料收到盐城市大丰区环保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大丰工业材料公司年产1万吨精密铸造项目,因未建成配套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被盐城市大丰区环保局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该项目立即停止生产。针对该事件,纽威股份责成大兴工业材料成立应急工作组,安排专项资金,对相关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纽威股份表示,大丰工业材料主要从事事阀门铸件制造,2017年营收1.76亿元,占公司总营收的7.35%,通过采取应对措施,预计工厂临时停产期间,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销售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