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证监会披露了一宗内幕交易案,林红等人内幕交易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贸物流)被罚,证监会没收林红内幕交易违法所得29705元,对其内幕交易行为、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建议他人买卖证券行为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30万元。
据悉,林红时任中特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特物流)财务总监,苏艳芝时任中特物流全资子公司湖南电力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王红梅时任中特物流财务主管。
中特物流是上市公司华贸物流的重组相关方,在2015年4月2日至7月份,各方继续开展工作推进重组事宜。林红参与了重组有关事项,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林红曾内幕交易华贸物流,并且存在泄露内幕信息以及建议他人买卖股票的相关情况。
在华贸物流重大重组的内幕信息公开前,林红向苏艳芝泄露重组信息,随后苏艳芝利用本人账户和“谭某斯”账户大额买入“华贸物流”,相关交易和联络时点高度接近,且和内幕信息高度吻合。
在华贸物流重大重组的内幕信息公开前,林红又建议王红梅买入华贸物流,王红梅系中特物流财务主管,与林红是同事,两人经常一起交流股票投资。王红梅使用本人账户于2015年7月17日放量买入华贸物流股票,于被调查后将股票全部卖出,相关交易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且与平时交易习惯明显不同,且王红梅承认林红曾提示她买入华贸物流。
林红等三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依据《证券法》对三人作出处罚。除上述对林红处罚之外,证监会还对对苏艳芝处以30万元罚款;没收王红梅内幕交易违法所得32281.88元,并处以32281.88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