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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险企偿付能力逼近监管核查线 或制约“开门红”发力
江苏消费网 (2018-11-08)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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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水退去,才知道谁在裸泳。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截至昨日,共有80家寿险公司披露了今年前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其中,有4家险企偿付能力逼近监管核查线;有2家险企偿付能力依旧不达标,分别为吉祥人寿与中法人寿。

  偿付能力不足不仅会受到监管的关注,更影响业务的发展。目前,各寿险公司积极备战2019年“开门红”,而偿付能力不足势必制约其明年的发力“开门红”。

  一家偿付能力长期逼近监管线的寿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偿付能力持续略高于监管线确实影响了公司业务发展。尤其是在“开门红”等关键节点,一线销售人员的热情被动员起来之后,往往很难将保费规模保持在一个稳定的增速,偿付能力问题也因此成为公司发展的掣肘问题,目前公司仍在积极与股东协调增资事宜。

  4家险企综合偿付能力

  充足率介于100%-120%

  近期,随着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陆续披露,备受险企及监管关注的偿付能力数据也随之出炉。其中,有4家险企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已敲响警钟: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介于100%-120%的监管核查线内。

  根据2017年原保监会公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在非现场核查方面,银保监会每季度对保险公司报送的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公开披露的偿付能力信息等进行核查,并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低于120%等偿付能力风险较大的保险公司列入重点核查对象。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已经披露相关数据的寿险公司中,有4家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120%之间,进入上述意见稿提到的监管核查线。

  上述险企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偿付能力持续略高于监管线并不是公司不想增资,实际为股东增资意向长期得不到协调。部分股东不愿意增资,但愿意增资的股东若增资则股权比例超标(按照监管规定,单一股东持股有上限不能超过30%)。这既考验着公司的管理能力,也影响了业务规模增长速度。

  另一家偿付能力逼近监管核查线的险企相关负责人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公司一切运营正常,正在积极增资。

  从业务来看,这4家险企银保业务占比均较大。比如,《证券日报》记者独家获悉,上述险企中,有险企今年前三季度的银保渠道占比虽然较去年同期超80%的比例出现下滑,但仍旧高达76%。个险渠道由8%增长到13%。由此看见,该险企今年前三季度在降低对银保渠道的依赖,但占比依旧很高。

  新光海航人寿

  偿付能力转正

  除4家寿险公司三季度偿付能力逼近监管线之外,还有2家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分别为中法人寿和吉祥人寿。

  根据监管要求,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衡量保险公司高质量资本的充足状况,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衡量保险公司资本的总体充足状况,风险综合评级主要是综合考虑保险公司的可资本化风险和难以资本化风险,衡量公司总体偿付能力风险的大小。

  征求意见稿规定,上述三个指标的达标标准分别为: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应在B类及以上。三个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的保险公司,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任意一个指标不达标的,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

  而今年三季度,中法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为负值,吉祥人寿风险评级连续两个季度均为C级,这两家均处于偿付能力不达标状态。

  中法人寿在中保协官网披露的今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前三季度其净利润为-5674万元,保险业务为11.3万元;三季度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6739.43%,处于严重不足状态。其表示,“公司资本金已消耗殆尽,现金流持续净流出,公司自2017年4月份即出现流动性枯竭情形,日常运营均靠股东借款维持。”

  此外,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中法人寿今年已经向股东借款8次,合计借款6000余万元。其在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公司将持续全力推动增资扩股工作,力求增资申请尽快批复,从根本上化解流动性风险。”

  从吉祥人寿来看,其在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根据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的结果通报,2018年第一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C,第二季度风险评级结果仍为C。根据风险综合评级的监管评价规则,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是由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其余不可量化风险包括操作、战略、声誉、流动性风险得分变化不大。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二季度及此前5年偿付能力持续不达标的新光海航人寿,曾在2013年、2015年相继被监管暂停设立新的分支机构和新业务之后,成为业内两家有保险牌照却业务停滞的机构之一。而随着近期新光海航人寿获得监管的增资批复,偿付能力终于也由负转正。

  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新光海航人寿最新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721%。其表示,公司董事会7月25日审议通过了股东股权转让、变更注册资本金的决议,并于此后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正式申请。此项请示已于2018年9月30日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银保监许可〔2018〕917 号)。公司第三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达标,预计2018年第三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将改善。

编辑:葛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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