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银保监会(不含地方监管局)一口气下发了7张监管函(含1家处罚函),除1家险企被重罚227万元之外,还要求6家险企整改相关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有6家接到监管函的险企,事发于保险投诉及银保监会的现场检查,被要求整改的原因包括互联网保险存在误导性陈述、存在客服咨询答复与保险条款规定和网页宣传内容不一致、境外投资业务中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存在超出批准业务范围经营等问题。
一家中型寿险公司管理层人员与《证券日报》记者交流时表示,此次下发的监管函与此前下发的监管函颇为不同,以前下发的监管函多涉及险企经营、产品设计等重大问题,而此次下发的监管函则关注到了险企经营管理更为细节的问题。
存三大违规行为 险企被重罚227万元
引人注意的是,上述7份监管函中,1家上市险企被重罚227万元,银保监会指出,该上市险企存在欺骗投保人、编制提供虚假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三大违规行为。
从销售误导来看,银保监会提到,该险企市场部制作的培训课件含有夸大保险责任的表述,并将之挂于内网,供公司内外勤及销售人员使用。2016年10月份至2017年10月份期间,该险企累计销售该保险保单98260件,涉及保费33042万元。
被罚的第二大原因是编制提供虚假资料,该险企于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在系统中个险业务和银代业务承保数据存在信息不真实的问题。其中,客户电话号码不真实涉及个险业务17788件,银代业务5020件;身份证号码不真实涉及个险业务570件,银代业务7件;保单完成回访号码不真实涉及498件。另外,上述险企报送的2016年个人医疗理赔数据中,180959件小额理赔数据中“赔款支付指令发出时间”以及193124件赔案中“理赔业务结案时间”存在不真实问题。
被罚第三大原因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银保监会指出,根据该险企出台的相关规定,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该险企与主险新单附加投保的《附加个人(2014)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按条款所附标准费率70%执行。该费率浮动未按照公司在银保监会备案的费率执行。
3家险企收到监管函源于互联网保险业务
除上述被重罚的险企之外,还有6家险企接到了监管函,其中3家因为互联网保险业务而接到整改要求。
例如,日前,银保监会核查发现,某财险公司在京东金融互联网平台销售的“安享一生癌症医疗险”产品存在客服咨询答复与保险条款规定、网页宣传内容不一致的情况。
因此,银保监会对该财险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是应立即对上述问题认真开展整改。二是应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加强对客服人员的业务培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解决客服人员咨询答复不专业的问题,健全完善合规经营的长效机制。三是应高度重视问题的后续处理,切实加强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开展问责。
同样因为互联网保险业务收到监管函的还有另外一家财险公司。银保监会表示,2018年6月份,根据保险消费者在投诉中反映的问题,银保监会对某财险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经营的“大病无忧宝”保险产品在支付宝平台的宣传页面内容,包括“不限病种,突破医保限制”、“不限用药”、“不限治疗方式”等,存在与该险种备案条款不相符的情况,违反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进行不实陈述……等误导性描述”、“网络平台上公布的保险产品相关信息,应由保险公司统一制作和授权发布,并确保信息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等要求。因此,银保监会要求,该公司对互联网保险宣传中存在的“误导性描述”内容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在整改完成前不得继续销售该保险产品。
值得关注的是,除银保监会官网下发监管函之外,地方保监局也加大处罚力度。数据显示,2018年9月份,全国各地保监局和保监分局共发布103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总额共计2239.6万元,较8月份罚款总额环比上升24%,较去年同期罚款总额同比上升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