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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漫游”须配套政策护航
江苏消费网 (2018-08-28)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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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返奔波累、报销周期长”曾是众多患者在异地就医时的痛点。为进一步便利群众就近就医,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范围,将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全部纳入,采用“就医地目录、参保地确定报销比例”模式,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流动。并加快将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统一结算平台,推动网上直接结算。

  有网民指出,对于饱受医保“划疆而治”之苦的患者来说,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省去了参保人员跑腿垫资的问题,无疑是一件大大的民生实事。不过,医保“漫游”应与相关配套政策形成合力,防止因过分强调就医和结算的便利性而加剧患者向医疗发达地区集中的问题,从而影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网民“朱铭来”表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要在医改的整体大方向下进行,即小病还是要留在当地,大医院更多承接疑难杂症。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不是任意漫游,而是要针对特定的人群,并建立相关的转诊制度,防止可能出现的“过度医疗”和“集中就医”。

  网民“赵志疆”认为,目前各地在医保的缴费年限、缴费比例、享受待遇方面有很大差别。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际上涉及“参保地”与“就医地”间利益的重新调整,核心症结在于医疗服务资源不均衡。异地就医多是医疗水平相对落后地区的患者向上流动,实现异地即时报销之后,不可避免会增加参保地的医保资金压力。

  他表示,要想使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这一善政,持续地发挥积极作用,在不断充实医保基金的同时,应确定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管理的基本规范,确定“有序就医”及“与分级诊疗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并要求各地尽快制定出台转诊转院规范,通过参保地加强备案管理和服务,有效引导参保群众理性就医,更好保障合理的异地就医需求。

编辑:葛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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