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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神省长陈树隆公审:内幕交易非法获利上亿元,坐庄多家上市公司
江苏消费网 (2018-07-31)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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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长也炒股?

  答案不仅是,还炒成了“股神”。

  7月27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树隆受贿、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9年至2015年,被告人陈树隆作为相关股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相关股票,累计成交金额1.21亿元,非法获利共计1.37亿元。

  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买入上述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3205.83万元,非法获利共计3031.17万元。

  获利1.37亿元,相比那些内幕交易还亏损的案例,确实可称为“股神”了。

  “327国债”一战成名

  “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否则人财两空,后悔莫及。”在中纪委专题片《巡视利剑》中,陈树隆对自己前半生的经历总结道。

  陈树隆谋取私利的方式非常隐蔽,主要是通过证券市场牟利,这和他的专业出身有关。

  陈树隆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到党政机关任职前,多年在安徽的国有金融证券企业担任一把手。

  陈树隆最开始崭露头角,是在1995年著名的“327国债事件”。当时他担任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和省财政证券公司总经理。

  在这场金融地震中,“证券教父”管金生因此倒下。但陈树隆却成为这场风暴的直接受益者之一。陈树隆带领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直接“参战”,最终为国债中心挣得4亿多元。为此,安徽省政府奖励他数百万元,正式拉开了其从农家子逆袭“股神”的序幕。

  1998年杀入股市

  陈树隆大规模进入股市则是在1998年前后。

  事实上,陈树隆之所以能获得巨额利润,并非由于他真是股市奇才,更多得益于权力。

  《巡视利剑》介绍,陈树隆投入股市的第一桶金,就是通过权钱交易得来的。1994年到1998年,他担任安徽国债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权为私营企业主施永炒作期货、拆借资金提供帮助,为对方带来了巨大利益,然后向对方索取回报。

  此后,陈树隆利用自己在股票、期货交易方面的专长,表面上打着招商引资、金融创新的幌子,然后给他选中的上市公司或私营企业大量的政策优惠、财政扶持,在背后利用职权购买原始股、炒作股票,以获取暴利。

  例如他担任芜湖市委书记期间,在推动芜湖市某国有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就违规购买大量股票,获利数千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陈树隆任芜湖市委书记的时间是2008年6月-2011年12月之间。归属芜湖市国有企业的上市公司有海螺型材、皖江物流(原名芜湖港)和海螺水泥。

  在2008年6月至2011年12月期间,上述三家企业仅有皖江物流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

  转战港股

  《巡视利剑》显示,完成原始积累后,陈树隆回过头来想要掩盖当初收受施永1300万元的痕迹。他想到了一个一举两得的办法,既可以伪装还了钱,还可以将大量资产转移到境外。

  彼时香港的股市行情比较好,“另外香港也比较隐蔽,估计也不容易被发现,所以我就把这1300万本金还给他,同时还按照年息8%复利计算,还了2600万,这样这个2600万就兑换成港币,让施永在香港帮我炒作港股。实际上是假还款的形式,把资金洗白,转到香港去炒港股。”

  纵观“股神”成名史,陈树隆一般采用“老鼠仓”的做法,既用国有资金“坐庄”的同时,自己私下买入,利用国资的资金优势操纵股价,最终获得巨额利润。

  此外,陈树隆还发动自己的亲属,让弟弟、侄女帮他担任操盘手,他自己藏身幕后指挥下单。

  巡视回马枪挑下马

  直到2016年11月8日,陈树隆的名字出现在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的名单中。

  陈树隆谋取私利的手法非常隐蔽,也采用了大量手段防范调查。他自认为能平安过关。不料在巡视组“回头看”的更深入了解中暴露了出来。

  巡视组到安徽巡视时,群众对陈树隆的问题反映比较集中,被列为重点关注人。巡视组随即决定采取“下沉一级”的方法,到他们曾经担任“一把手”的地市去了解情况。陈树隆的许多违纪违法行为,正是发生在他担任地级市一把手期间,“下沉一级”的方法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

  附:陈树隆履历

  1983.09—1987.07在安徽财贸学院会计学系工业财务与会计专业学习

  1987.07—1989.04安徽财贸学院教师兼辅导员

  1989.04—1993.08安徽省财政厅综合处科员、副主任科员

  1993.08—1994.06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副主任

  1994.06—1998.01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省财政证券公司总经理(正处级)

  1998.01—2000.12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副厅级)、党委副书记,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省财政证券公司总经理(1996.01—1999.02兼任安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1996.05—1998.02兼任安泰期货公司董事长)

  2000.12—2001.03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1.03—2002.09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正厅级)

  2002.09—2003.12合肥市副市长(2003.02兼任合肥市委工交企业工委书记;2000.09——2003.12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3.12—2006.04芜湖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6.04—2006.07芜湖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6.07—2008.06芜湖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06—2008.07芜湖市委书记、市长

  2008.07—2011.10芜湖市委书记

  2011.10—2011.12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芜湖市委书记

  2011.12—2012.06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

  2012.06—2016.02安徽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6.02—2016.11安徽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16年11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7年5月2日陈树隆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8年7月5日福建检察机关对陈树隆案提起公诉

  2018年7月27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陈树隆案,择期宣判

编辑:葛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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