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生物疫苗造假事件俨然不再是个案,整个医药行业的共性问题也被大众拷问。这些问题既包括鲜为人知的重营销轻研发模式,也包括无人不晓的医药贿赂通病。
不过,在A股中却存在着一家比较特殊的公司,它的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一半,但依然难以盈利。这家公司主营业务也是疫苗的研发营销,即长生生物的同行,它就是2010年登陆股A股市场的沃森生物(300142.SZ)。
年报显示,公司2015-2017年的净利润分别为-9.25亿元、0.3亿元和-5.58亿元,艰难生存。但令人震惊的是,公司股价却扶摇直上,从2017年4月的11.33元/股上升到2018年5月的26元/股,已经翻倍。
新浪财经发现,如果不依赖高比例的研发支出资本化,公司2016年也面临亏损,三年连续亏损将有戴帽风险。并且,公司还多次卷入到医药贿赂案,涉案金额较多。
另类“重研发”化身利润调节“利器”
一般情况下,如果某制药公司的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很高的话,这家公司业绩应该不会太差。但如果一家公司研发支出非常高却多年不盈利,这种情况就值得投资者高度关注。
沃森生物的情况却属于后者。公司2015-2017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06亿元、5.91亿元和6.68亿元;2015-2017年的研发支出分别为2.68亿元、3.11亿元和3.33亿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26.6%、52.61和49.87。
巨额研发费用会减少当期的净利润,但公司可以通过将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方式减少费用支出。沃森生物2015-2017年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分别为0.35亿元、1.84亿元和2.34亿元,占研发投入的比例分别为13.13%、59.09%、和70.29%,一直呈上升趋势。
也就是说,公司在2016年和2017年将大部分研发支出资本化了。开发支出资本化增厚公司当期净利润,付出的代价是多交税、减少真金白银。
沃森生物将具有创新性的药品项目(疫苗、单抗药物)是否取得临床总结报告作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支出的时点,将取得临床总结报告前发生的研究费用于当期费用化(管理费用),将取得临床总结报告后至所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开发费用于当期计入开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将仿制药品项目(疫苗、单抗药物)是否取得临床批件作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支出的时点,将取得临床批件前发生的研究费用于当期费用化(管理费用),将取得临床批件后至所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的开发费用于当期计入开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但会计准则对研发支出资本化的规定并没有强制性的约束条款,由于产品研发研发周期较长,专业性较强,在实际操作中会计师往往优先采纳企业意见,这为上市公司利用开发支出调节利润留下了主观操作空间。
沃森生物2016年的净利润仅有0.3亿元,而资本化的研发支出就有1.84亿元,如果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再少0.3亿元以上,公司净利润也就为负了。
屡涉医药贿赂案
据中国经济网报道,长春长生在疫苗销售过程中涉及多起行贿。其通过行贿地方医院、疾病防疫部门,给予回扣方式推销其产品。在涉及长生生物的法律文书中,“贪污贿赂”类案件最多,为20例。
而同样作为疫苗公司的沃森生物也曾多次卷入医药贿赂案。根据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李和忠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2017皖1204刑初246号),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赵某曾向原阜阳市颍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李和忠(被告人)行贿15000元。
无独有偶。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尹红章被查获后受贿罪二审刑事裁定书》((2017)京刑终15号),被告人尹红章于2004年至2014年间,利用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生物制品处处长和药品审评中心副主任的职务便利,接受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刘×1的请托,为该公司在药品申报审批事宜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刘×1给予的钱款共计13万元。
医药贿赂是医药行业难以健康发展的顽疾,总会有不同形式的存在。业内人士指出,医药产品同质化导的不正当竞争加剧、不正当竞争又催生贿赂腐败,贿赂腐败造成医药价格虚高和医药质量的进一步下滑,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所以提升医药质量是关键,让良币驱逐劣币。沃森生物巨额的研发投入只是医药质量提升的必要条件,在看不到其产品产生效益之时,还是应对其保持谨慎的态度。(文/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