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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涉污染信披违规被罚 三天两子公司吃罚单
江苏消费网 (2018-07-10)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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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前上峰水泥(000672.SZ)旗下子公司上峰建材涉嫌污染环境犯罪,而公司高层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事件近日因为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下发的一纸《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再次让上峰水泥陷入风波。

  被罚前,上峰水泥曾发布澄清公告,认为“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形”。然而,公司和当事人俞锋、瞿辉、俞小峰于2018年5月30日还是收到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让上峰水泥的澄清公告变得尴尬。

  不过,上峰水泥觉得被罚有些“冤枉”。6月27日,在回应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上峰水泥表示,公司当时以为未达披露标准,拟按规定在年报中披露,但没有刻意隐瞒,公司在后续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中均披露了相关事项。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上峰水泥信披违法被罚后不足两月,其子公司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宁上峰”) 因安全生产事故又“吃”了罚单。

  公司及三高管共被罚68万

  资料显示,2017年4月11日,浙江省诸暨市环保局会同诸暨市公安局对上峰水泥重要子公司上峰建材进行联合检查,发现上峰建材涉嫌污染环境犯罪。

  第二天,诸暨市公安局对上峰建材副总经理俞云灿等四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董事俞小峰等人知悉上述事件后,未及时向上峰水泥董事会报告,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时隔一年后,此事再次被提及,俞小峰等人遭到甘肃证监局的处罚。据了解,甘肃证监局于2018年5月2日对上峰水泥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及时披露全资子公司上峰建材被诸暨市环保局立案调查、相关人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信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5月31日,上峰水泥发布公告称,公司和当事人俞锋、瞿辉、俞小峰于2018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甘肃证监局认为,上峰水泥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决定对上峰水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上峰水泥董事长兼总经理俞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瞿辉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上峰水泥董事俞小峰给予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

  自称“未刻意隐瞒处罚”

  然而,上峰水泥觉得被罚有些“冤枉”。

  6月27日,上峰水泥回应长江商报记者表示,当时上峰建材认为该事件对生产经营等没有影响,检查当日对拆除装置后的废气排放检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公安部门调查后的处罚为相关当事人个人而不涉及公司,上峰建材没有受到停产整改或行政处罚等情形。

  此外,上峰水泥相关负责人还认为,上峰建材本身业务体量较小,其单体报表的业务收入近年从未超过公司的10%,其公司本级的业务收入、利润对公司本身的影响较小,公司当时以为未达披露标准,拟按规定在年报中披露,但没有刻意隐瞒,公司在后续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中均披露了相关事项。

  据了解,在事件发生后,上峰水泥已对各子公司环保管理进行了梳理,加强技术工艺投入,提升环保管理和技术整体水平。

  停产整改将对全年销量造成影响

  实际上,“上峰建材事件”后,子公司违规不断。

  2018年4月5日,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怀宁上峰生产部二线窑临停检修发生分解炉闪爆,造成 1 名员工身亡。

  三天后的4月8日,怀宁上峰生产部制成车间石膏库堵料捣料过程中物料垮塌造成2名员工身亡。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成立管理整改工作组对怀宁上峰实施临时停产整改。

  6月10日,上峰水泥发布公告称怀宁上峰已经全面恢复生产。

  不过,相应的处罚上峰依然是逃不过。7月3日晚,经上峰水泥公告披露,根据怀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决定给予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俞光明3.4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停产两个多月期间,也对上峰水泥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当前正处于水泥销售旺季,华东各地正在进行第四轮价格上调。根据数字水泥网信息,浙江、苏锡常等地已累计上调80元/吨,超过60元/吨的预期,目前企业库存普遍低位。因此,上峰水泥此次停产整改或对全年销量造成影响,业绩增速或放缓。

编辑:葛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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