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29日讯 近日,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财险”)任命宋静刚担任其总经理一职,遭到中国银保监会不予核准。
中国银保监会表示,经审核,宋静刚不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不予核准其担任长江财险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据查,《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应当具有两项条件。第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第二,从事金融工作8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10年以上。
而保险公司总经理除具有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以下四项任职经历之一。第一,担任保险公司分公司总经理以上职务高级管理人员5年以上; 第二,担任保险公司部门负责人5年以上;第三,担任金融监管机构相当管理职务5年以上;第四,其它足以证明其具有拟任职务所需知识、能力、经验的职业资历。
据长江财险2017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其曾披露宋静刚将拟任董事、总经理职位。今年3月,宋静刚担任长江财险董事的任职资格,通过监管部门核准并对外公布。
另据长江财险公开资料,宋静刚具备经济学学士学位和高级会计师职称,现任长江财险党委副书记、董事,直接管理办公室、发展企划部、人力资源部、产品精算部。
业内人士分析,从宋静刚以往的任职经历来看,其具有多年电力系统公司任职经验,但却缺少保险公司工作经验。
资料显示,宋静刚曾历任龚嘴水力发电总厂财务经营部副主任,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营部财务负责人、财务部副经理、财务产权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