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证券 » 行业监管 >> 正文

行业监管

违规任用高管、未如实记录 盐城阳光财险领罚单
江苏消费网 (2018-06-09) 来源:江苏保监局综合
阅读:

  近日,江苏保监局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涉嫌违法作出行政处罚。经查,该公司存在违规任用高管、未如实记载保险事项两项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3月至检查日期间,张某某未取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但实际履行建湖支公司实际负责人职责;2015年4月至检查日期间,该公司孙某拓展的20笔车险业务挂靠在多名未实际开展业务人员名下,涉及保费金额10万余元,佣金2万余元。

  

 

  江苏保监局认定,违规任用高管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并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责令阳光财险盐城中心支公司改正,并处5万元罚款;未如实记载保险事项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处10万元罚款。

  

 

  同时,依据《保险法》八十一条、八十六条规定,该公司直接负责人张辉对此两项行为负责,江苏保监局依据《保险法》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规定,对张辉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葛绍刚)

编辑:刘军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