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发展论坛现场 图片来源/人民健康)
由人民网主办,中国人保健康协办的“第二届(2018)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发展论坛”6月2日下午在人民日报社人民网一号演播厅举行。本届论坛的主题为“探索机制加强保障 以人为本共建共享”。论坛上,与会嘉宾围绕长期护理保险的机制探索、多层次保障、创新模式等话题共商共建、发表真知灼见。
2016年,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国范围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意见》指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是实现共享发展改革成果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建立长期护理保险,有利于保障失能人员基本生活权益,提升他们体面和有尊严的生活质量,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美德;有利于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和拓展护理从业人员就业渠道。”
“党中央、国务院从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出发,着眼增强民生福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全局和长远考虑,作出了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战略决策。”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朱耀垠在论坛致辞中表示,近些年来,我国补充养老保险、商业性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正在逐步地建立实施,许多保险行业的重量级企业纷纷进军养老服务企业,积极在社区养老、居家护理等领域进行布局,积极开放商业性养老保险产品。但是,老年护理保障制度的建设才刚起步,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新趋势和老年人快速增长的护理服务需求还存在明显的不适应,迫切需要进一步地加强制度设计和实践探索。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建议,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二是要建立多渠道的筹资机制,通过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医保基金适当划转、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基金的长期收支平衡;三是坚持保基本的原则,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以及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收支状况,合理确定保障的范围和待遇支付的标准;四是遵循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合理划分各方的筹资责任;五是加紧研究制定失能等级的标准建立和有关护理等级的国家标准,以及长期护理保险的支付标准;六是推进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加强从事长期护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七是构建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在建立基本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商业性的长期护理保险和经办长期护理保险的业务。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保障内容应该与医疗保险有所区分。”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主任雷海潮在致辞中指出:首先,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是解决居民在急性期门诊和住院方面的经济负担问题。除了这些内容,应该考虑通过长期护理保险在内的其他保险制度进行安排;其次,长期护理保险要和日常的生活照料相区分。失能失智人群的生活需求是立体化、多方面的,长期护理保险不可能涵盖所有的需求,因此,长期护理保险应该解决的是专业化服务问题;再次,长期护理保险应该把握好普惠性、公益性和多层次需求之间的关系,适应不同支付能力人群和具有不同失能状态人群的需要;此外,还应该尽可能地研究和吸收国外医疗保险的经验;最后,长期护理保险的制度不仅要考虑筹资问题,还要考虑服务能力的供给问题,只有在供给能力方面不断提升和改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才会可持续、可发展。
中国人保健康党委书记、总裁宋福兴在主题演讲中建议,要完善制度顶层设计,推动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立法进程;建立全国统一技术标准体系,规范长期护理保险运营;坚持专业化经办管理方向,对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准入管理,由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经营政府委托的长期护理保险,规范市场秩序,提高经办管理水平;加强政策支持,参照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对单位和个人购买补充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予以税收优惠。允许参保人员利用医保基金个人账户购买补充商业护理保险产品;加强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扩大长期护理服务有效供给。
在随后的两场圆桌论坛环节,与会嘉宾们各抒己见,就长期护理险的机制探索、创新模式、未来规划以及如何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等话题展开讨论,建言献策。
论坛还发布了《健康保险系列丛书》。宋福兴总裁、马海涛教授、王欢教授、王国军教授、王绪瑾教授、王稳教授、朱铭来教授、李晓林院长、杨燕绥教授、张晓教授、卓志校长、赵尚梅教授共同启动《健康保险系列丛书》发布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