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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监管

保监会春节前重拳出击财险公司问题产品
江苏消费网 (2018-02-23)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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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期间,保监会密集发布19份监管函,再次再重拳出击财险公司“问题产品”。《证券日报》记者获悉,保监会结合公司自查整改情况以及日常监管情况,选取部分财险公司作为检查对象,对备案产品进行随机抽查,发现19家检查对象共存在问题产品1672个。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保监会披露的监管函梳理显示,此次被下发监管函的财险公司,既有大型险企,也有中小型险企。从问题产品占抽查产品的比例来看,有8家险企超五成的抽查产品存在不同的问题。

  保监会下发的监管函要求保险公司对问题产品停止使用,并要求其中情节严重的10家公司在三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

  问题产品最多超八成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因产品问题被保监会下发监管函的保险公司包括日本财险、富德财险、建信财险、信达财险、诚泰财险、珠峰财险、中航安盟、紫金财险、中原农业、长安责任、长江财险、安信农业、安心财险、浙商财险、华泰财险以及安华农业等19家险企。

  保监会此次监管检查,共发现问题产品1672个,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产品命名不规范、条款表述不清晰、违反保险原理或保险法规定、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未作明显标示、条款适用标准引用错误、费率调整条件不明确、调整范围无上限、险种分类错误等问题。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问题反映出部分公司在产品管理方面主体责任缺失,开发设计合规意识薄弱,产品管理制度不健全,产品开发创新机制不完善,甚至对保险产品本身保障功能理解不到位。”

  例如,保监会在对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下发的监管函中指出: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保监财险〔2017〕163号)工作部署,保监会随机抽检了日本财险378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151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213个,主要包括产品属性分类不当、险种归属不当、条款名称命名不规范、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部分未作明显标示、附加险归类错误、费率表内容不完备、费率调整条件不明确、精算报告费率定价不合理等问题。

  保监会对日本财险提出三点监管要求:一是应在一个月内完成问题产品修订工作。二是应立即进行产品全面自查和认真整改,40日内将自查整改情况及问题产品修订情况报送保监会。三是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起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完善产品管理制度流程,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发产品,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再如,保监会对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的监管函表示:保监会随机抽检了安华农业147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27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47个,主要包括条款表述不严谨、条款要素不完备、产品属性分类不当、险种归属不当、条款名称命名不规范、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部分未作明显标示、未正确引用相关标准、费率表内容不完备、费率调整条件不明确、精算报告费率定价不合理等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从问题产品占抽查产品的比例来看,有8家财险公司的问题产品占抽查产品的比例超过50%,另有8家公司的问题产品占比介于20%-40%之间,其他3家问题产品占比低于20%。

  84家自查问题产品8495个

  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提高财产保险公司产品质量,整治产品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开展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财险公司备案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分为公司全面自查、公司整改清理以及监管检查三个阶段。

  从整治的情况来看,前期84家财险公司在自查整改阶段自查产品161928个,发现问题产品8495个,清理注销“僵尸”产品10667个。

  上述负责人表示,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履行承诺、承担责任、体现价值的载体,是保险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但当前一些财产保险产品被异化成为公司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的工具。“有的财险公司产品创新偏离了保险主业,盲目追求与大资管和互联网金融的接轨,片面突出产品的短期、高频、高收益和理财特性,背离了保险保障和稳健经营的要求。有些公司产品创新违背了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等基本保险原理,开发承保投机风险、赌博风险的保险产品,保险产品异化成对赌工具,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上述负责人还提到,有些公司将产品创新错误理解为炒作概念和制造噱头,产品创新主要为了吸引眼球、制造话题,忽视了保险产品本身的保险保障功能作用。销售过程中搏出位,理赔时不能发挥风险转移功能,造成保险纠纷,损害了行业形象。还有些保险产品定价不合理,没有遵循精算原理,费率调整随意性较大,预定损失率和费用率倒挂,个别产品费用率高达90%,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保监会表示,近年来,保监会出台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财产保险公司产品费率厘定指引》,指导公司提高自身依法合规、公平合理设计保险条款和费率的能力。此次开展的备案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是财险业首次产品专项检查,是切实践行“强监管、防风险、治乱象、补短板、服务实体经济”采取的具体举措,旨在整治产品乱象,强化产品监管,提升公司产品管控水平。

  此次下发的19个监管函,保监会要求公司停止使用问题产品,报送整改报告,重视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起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完善产品管理制度流程,加强产品质量管控,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其中情节严重的10家财险公司,监管函要求三个月内禁止公司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

  保监会还提到,下一步,保监会将从严监管,坚持“保险姓保、监管姓监”不动摇,继续加强产品监管力度,从产品开发、准入、监管、退出全流程加强财产保险产品监管,建立产品审核档案,对违法违规的问题产品坚持强制退出,对情节严重的公司停止申报新产品。

编辑:葛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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