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重要方式,也是引导投资者长期价值投资的基础。自2013年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实施以来,沪市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情况明显改善,但仍然有部分“铁公鸡”坚持不分红。
昨日下午,上交所组织阳泉煤业、东安动力、澳柯玛、标准股份和联美控股5家上市公司,在交易大厅召开现金分红专项说明会。5家上市公司分别从战略定位、财务状况、投资建设、行业竞争态势等多角度详细解释了近年来具备法定分红条件但未实施现金分红的原因,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其中,东安动力、联美控股表示,已初步拟定了2017年度现金分红计划。
在说明会的现场沟通中,上交所不仅仅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实施了现金分红,还进一步聚焦上市公司是否具备分红条件、未能分红的真实原因、公司治理和投资者回报意识可能存在不足等方面,力求从源头上找原因、补短板,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加以改进,形成更为有效的市场约束和监管约束。
近年来,上交所督促引导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作为交易所一线监管、市场建设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规则层面,于2013年出台《分红指引》,为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披露分红信息提供了规范和依据。执行层面,严格要求上市公司详细披露现金分红实施考虑,督促未分红或少分红公司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经过努力,沪市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数量和比例稳步提升,年度分红金额已稳定在6000亿左右,占净利润比例保持在30%以上,分红公司家数占比维持在70%左右,已经形成以中国神华、福耀玻璃等为代表的持续高比例现金分红群体,成为沪市稳定运行和投资者回报的压舱石。
但与此同时,也确有一批上市公司,连续多年未实施现金分红。这其中,有部分上市公司是由于经营业绩较差、现金流紧张等原因而无法分红。
对于这些公司,上交所表示,将积极推动上市公司改善生产经营,不断提升回报投资者的能力。另有部分公司,具备分红能力而长期未分红,对于此类公司,上交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向投资者发放必要的现金红利。存在恶意不分红的,还将提请证监会派出机构实施现场检查。
作为强化现金分红信披监管的配套措施,上交所在组织召开现场说明会的同时,还向3家市场质疑比较大的多年未分红公司以及8家具备分红条件但不分红或分红较少的公司发出了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高度重视现金分红工作,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切实通过真金白银回报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