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起,新审计报告准则全面实施。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陈毓圭指出,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全面实施,是关系审计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的一次重大改革。广大会计师事务所要从化解防范重大风险的高度看待审计报告改革的重大意义,以为资本市场提供高质量、决策有用的审计信息为已任。
陈毓圭表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自2006年起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与发展,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期望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更高的信息含量和决策相关性,以降低资本市场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顺应资本市场发展的新要求,积极借鉴国际审计报告改革的成果,我们制订了新审计报告准则。
新审计报告准则主要包括1项新制定的准则和6项涉及实质性修订的准则。新制定的是“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作出实质性修订的是“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与治理层的沟通”“持续经营”“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此外,为了保持审计准则体系的一致性,还对其他5项审计准则作出相应文字调整。
据了解,为了稳步推进审计报告改革工作,新审计报告准则采取分步骤实施的方案,其中,自2017年1月1日起,率先在A+H股公司以及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的H股公司中实施。中注协跟踪研究了12家会计师事务所对119家上市公司按照新审计报告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其中,96份为A+H股公司供内地使用的审计报告,20份为H股公司的审计报告,3份为自愿提前采用新审计报告准则的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在119份审计报告中,发表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各1份,其余117份审计报告均发表了无保留意见。
陈毓圭指出,总体来看,首年实施情况平稳有序,新审计报告准则对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报告信息含量的作用初步显现。首批按新审计报告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基本体现了新准则要求,关键审计事项披露涉及的主题,反映了当前经济形势下相关上市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和固有风险,揭示和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针对性得到有效加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提高了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和使用价值;二是促进了审计质量的提高;三是促进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四是增进了上市公司管理层、治理层对审计工作内容及价值的了解与支持。
中注协将进一步加强相关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帮助注册会计师深入理解和掌握新审计报告准则的精髓;将持续跟踪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强实施工作的技术指导,针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问题解答、专业技术咨询等方式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