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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年内对84名保险从业者罚款410万元
江苏消费网 (2017-12-29)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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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近年末,保监会对保险从业者的处罚情况也浮出水面,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显示,今年以来,保监会(不含地方保监局)共对84名保险从业进行了处罚,罚款合计410万元。

  从处罚对象来,既有保险公司一把手,也有基层负责人。从保险公司来看,这84名从业者分属于19家保险公司,既有寿险公司,也有财险公司。从处分来看,有1人被撤销任职资格并禁入保险业10年,有2人被禁入保险业5年,其余81人均受到了警告的处分。

  从处罚原因来看,因为“电话销售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行为”受到处罚的从业者最多,因为“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而受到处罚的次之,因“未取得任职资格实际履行监事及高管职责”而受到处罚的再次之。

  事实上,电销误导是保险销售误导中的重灾区。例如,今年12月份,保监会因某险企电销中心存在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而处罚了其总经理。保监会调查发现,该险企电销中心在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经营中,公司销售人员存在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向客户提供不实市场信息,夸大或虚假陈述本公司产品,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不实宣传,对产品销售门槛条件和价格变动作不实宣传,回避客户问题或未正确说明保险产品属性等。

  其他受到处罚的原因还包括违规运用保险资金、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返还合同以外其他利益、记录客户信息不真实、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重要情况、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等。

  与往年不同的是,此前很少有险企相关负责人因为违规运用保险资金而遭到处罚,但今年却有8人因为违规使用保险资金而受到处罚。

  例如,保监会今年的一则通报显示,某险企主要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材料的问题:该险企在2015年11月增资活动提交的相关报告中,作出股东增资资金性质为自有资金等陈述。经查,相关增资资金情况与报告陈述不符,时任该险企董事长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保监会还查实,该险企曾有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的行为:权益类投资比例超过总资产30%后投资非蓝筹股票。2015年和2016年,该险企在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超过总资产30%后,投资了多支非蓝筹股。

  今年以来,保险业监管风暴不断袭来。仅上半年,保险业通过企业自查和专项检查整治市场乱象,其中自查发现问题超过1000个,涉及金额近千亿元,同时加大惩处力度,有超过300家保险机构收到了罚单。

  4月以来,保监会连续发布“1+4”等多份文件。保监会稽查局副局长杨玉山在9月保监会举办的“1+4”系列文件落实效果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治乱象工作开展以来,保监会针对保险市场主体在偿付能力、产品开发、业务经营、资金运用等方面存在的乱象问题,部署保险机构开展了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自查、车险市场专项整治、自查产品销售宣传、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等8项自查工作。

  近期,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同部分保险公司负责人座谈会上公开表示,保监会将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有效弥补制度短板,织牢织密制度笼子,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治理保险市场乱象,切实防范和平稳处置市场风险,深化保险监管和市场改革;将进一步强化政策导向,在市场准入、股权管理、高管任职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让具有风险意识、工匠精神、创新精神和稳健经营的保险企业家大有作为,让那些资本猎人、市场炒家无处遁形。

编辑:葛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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