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金融领域,2017年堪称调整年。在调整过程中,强化市场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成为主要抓手。在强监管之下,保监会及地方保监局不断加大罚处力度。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17年保险行业开出罚单超过800张,达到845张,创下历年最高纪录。其中,保险电销和险企虚列费用成为整治的重灾区,而临近年底,监管官员也频频表态,再次透露强监管信号。
全年罚款1.1亿元
据北京商报记者统计,2017年以来,全国保监系统共开出845张罚单,除警告、禁止开展新业务、吊销执照、禁入保险业等惩罚以外,单纯的罚款金额就超过了1.1亿元,创下历年最高纪录。其中,对企业罚款近8400万元,对企业高管和销售人员罚款约为2700万元。
北京商报记者在统计行政处罚决定中发现,监管系统对违法违规现象的监管可谓范围广泛。从违规原因来看,监管对企业治理方面的问题多出在违规运用保险资金、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管人员、编制提供虚假资料,虚列费用,编制提供虚假报告资料,未能按时上报审计报告,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他机构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
而在保险销售方面,问题多出在电销欺骗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修改保单信息,给予投保人加油卡,减免保费等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按规定使用独立账户代收保费,未按规定向客户出示客户告知书,与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企业发生保险代理业务往来等方面。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保监会监管函的下发数量也超过了历年。据统计,截至11月30日,已公布36张监管函,与去年的16张相比,超出了一倍之多。具体来看,36张监管函共涉及33家保险机构,其中保险集团1家,财产险公司12家,人身险公司18家,健康险公司1家,资产管理公司1家,涉及公司治理、产品设计、电话销售及互联网销售等问题。
虚列费用乱象频现
从保监会的罚单来看,今年以来保监会公布的47张罚单中,有27张罚单是针对电销问题。从总体来看,在计的800多张罚单中,保险业乱象较为普遍的“重灾区”主要是在电销和虚列费用方面。据北京商报记者统计,多家保险公司的电销中心收到罚单合计85张,原因多为欺骗投保人,并向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而在虚列费用方面,违规企业多为通过编制虚假报表或以虚构中介费来套取费用。据北京商报记者统计,全国监管系统针对虚列费用、虚构数据、编制虚假资料等问题开出的罚单近350张。其中,指明虚列费用的罚单就有近140张。
目前,电销仍是人身险公司重要的销售渠道之一。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人身险电销市场实现首年年化规模保费累计107亿元,相较去年同期增长26%。从公司规模看,大型人身险公司以累计70亿元的保费占据人身险电销市场65%的份额;从资本结构看,中资人身险公司以累计85亿元占据79%的份额。去年保监会就明确加大检查电销和网销新型渠道的违规销售行为。除了电销,网销渠道受罚的公司也并不鲜见。
而针对虚列费用,保监会也有明文禁令。保监会此前下发的《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明确要求,不得以直接业务虚挂中介业务等方式套取手续费,不得以虚列“会议费”、“宣传费”、“服务费”等方式套取费用;如实计入“手续费支出”科目;做好费用入账和费用分摊工作。
各地罚单分化明显
今年以来在计的罚单中,罚单的数量由于地区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从省份来看,罚单数量最多的省份为江苏省,江苏保监局共开出63张罚单,其次为广东省、辽宁省、湖南省和福建省,罚单数量分别为61张、57张、47张和46张。而西藏自治区和唐山市两地保监局无罚单开出。
另外,从公司的角度来看,总公司及分支公司收到罚单最多的公司为中国人民保险,收到罚单102张。另外收到罚单较多的有中国人寿、阳光保险、中国平安、中国太保和中国太平等保险集团旗下子公司,合计罚单数量分别为75张、44张、40张、25张和23张。
值得一提的是,从单张罚单金额来看,罚款最多的为前海人寿,以单张罚单罚款136万元位居首位,而其罚款原因为编制提供虚假资料,违规运用保险资金。据统计,单张罚单罚款数额排名前五的另外4家险企为英大泰和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泰康人寿、合众人寿、太平财险,罚款金额分别为113万元、97万元、95万元、83万元。
违规查处再强化
实际上,2017年全年,监管官员在公开讲话中一直在透露监管趋严的信号。此前,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要坚持“保监会姓监”的定位,进一步突出监管职责,彻底厘清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彻底摒弃本位主义和“父爱主义”的错误观念,决不能以任何理由放松监管、懈怠监管。要坚持监管从严,敢于亮剑、敢于碰硬,勇于“揭盖子”、“打板子”,坚持严罚重处,确保让监管真正“长上牙齿”。
而近日,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主办的2017年保险法律年会上,保监会副主席梁涛也指出,今年以来,保监会在堵住监管漏洞、完善监管制度方面加大力度。新出台或者修订多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月以来陆续出台制度24件,修订制度4件,增补条款42条、修订67条、删减34条,保险监管制度的笼子进一步织牢织密。
梁涛说,保险工作关乎社会工作的方方面面,做好保险工作责任重如泰山。
首先,要加强行业保险法律意识,各个公司要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要依法合规,要认真落实监管要求,及时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把保险法律制度和保监会监管政策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到公司各项制度中去。
其次,各项监管政策要严格贯彻落实到市场中去,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严防风险,加大处罚力度。
再次,要强化问责机制,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法律责任人和合规负责人是做好保险法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独立审慎的职业操守,把好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合规关,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要直言不讳,不做“老好人”,坚决抵制各种违规指令和突破合规底线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