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对于确保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保险业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既具备天然优势,更肩负必然使命。
近年来,保险业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积极成效不断显现。保险业以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宗旨,在协助政府构筑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创新支农惠农方式等方面取得了具有突破意义的成绩。
不过,这仍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更稳定的收入和社会保障、更好的教育和医疗服务……进入新时代,13亿多人民对更美好生活的向往,要求保险业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扎扎实实地加以推进,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也是保险业的“初心”和“使命”。保险业发展的根基在人民,前途在人民,因此,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核心在于找准人民群众在保障需求方面的新变化。要针对人民群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等迫切期望,不断升级并完善保险保障水平。同时,要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便利和实惠,降低经营成本,挤出产品价格的不合理“水分”。
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必须牢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根本使命。服务实体经济乃金融之本。要进一步增强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必须坚持“保险业姓保”不动摇,找准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的着力点,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方面,要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风险保障。减缓风险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冲击,增强其对未来的信心,在生活更加稳定的同时,提升民众消费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发挥保险资金期限长、规模大、来源稳定的独特优势,做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长期资本性和股权性投资,提升经济中长期发展的韧性。
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必须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这一根本途径。作为现代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我国的全球战略、稳健发展和金融改革都需要强大的保险业。而对于保险业自身而言,改革也是稳健发展的关键一环。过去40年,保险业每一个阶段遇到的挑战,都是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可以说,保险业因改革而起,因改革而兴,也必将因改革而强。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应对系统性风险,防范是主题,主动是关键。保险业要完成好新时代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离不开改革的深入推进,这是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历史经验和必然抉择。
新目标已经确定,新征程即将开启。接下来,我们要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结合起来,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使保险业真正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金融安全、改善民生保障、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