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积极发挥资本市场扶贫作用,大力支持中西部和县乡级企业发展,促进就业和居民收入增加,助力社会协调发展。目前,创业板地处县、乡级区域的公司有91家,已成为当地的支柱企业,中西部省区的创业板公司已达139家,通过支持中西部地区企业的发展,有效缓解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推动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就业岗位,提高收入水平。
创业板运行八年来,各项基础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规则更加贴近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产业规律和特征需求。
为大力支持企业发展,深交所推动创业板在准入门槛、再融资等方面进行了重点优化。其一,积极配合和推动创业板IPO制度改革,降低财务准入门槛、放开行业限制、取消盈利持续增长要求。其二,构建有创业板特色的再融资制度,率先实行小额快速再融资。其三,为净化创业板环境,避免壳资源炒作,明确创业板上市公司不得重组上市,从严监管变相重组上市。
为更加准确地揭示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在业务模式、盈利模式等方面的鲜明特点,提高信息披露的可读性、可比性和有效性,创业板持续发布多个战略性新兴行业的信息披露指引。目前,创业板已发布了影视、医药、光伏、节能环保、互联网游戏、视频、电子商务、营销、LED产业链和医疗器械等10份战略性新兴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行业指引规则体系逐渐形成。
在创业板运行过程中,深交所着力强化一线监管职能,全面贯彻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理念,坚守风险防控底线。一方面,强化对信息披露、并购重组、股价异动和违法违规事件的监管,促进市场主体规范运作;另一方面,保持监管敏感性,对风险苗头早识别、早处置、早上报,开展风险排查,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市场稳定运行。
经过八年磨砺,创业板迈向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实体经济新征程。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多次提出创业板改革的要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快创业板市场改革,健全适合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制度安排”。“十三五”规划提出,要深化创业板改革。《“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提出,要“深化创业板市场改革,健全适合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制度安排,扩大服务实体经济覆盖面”。努力构建适合创新型、成长型企业成长特点,契合创新经济发展需求的市场制度,不断提高服务创业创新的能力,已经成为深化创业板改革的方向。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推进创业板改革,优化创业板定位和制度安排,提高创业板对早期科技企业的支持能力,把创业板的服务对象向高新产业前端推进,向创新企业最需要资本市场支持的阶段推进,努力增加创新企业供给,积极推进新三板向创业板转板试点,支持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广、契合国家发展战略导向的优秀企业上市。
有关负责人还表示,深交所将在十九大精神指引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打造创新资本形成中心,加快建设融资功能完善、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资本市场,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为中国经济的美好未来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