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划生育协会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计生协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将失独家庭住院护理保险纳入失独家庭帮扶工作的总体部署,给予经费和政策保障,于2017年年底前试点开展或在全省推开这项工作。
根据《通知》,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保障对象为年龄在49岁以上的失独父母。有条件的地方可把计生伤残家庭等也纳入保障对象。每位投保人在疾病或意外住院期间可获得100元/天~150元/天的住院护理补贴,一年累计理赔天数为90天或以上。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扩充保障范围,增加保障额度,并提供紧急救援、专家预约、咨询、陪诊等增值服务。保费可根据保障内容与水平科学合理设定,目前一些地方开展这一保险的保费为50元/人/年~300元/人/年。保费来源可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助和个人缴费为辅。
截至目前,失独老人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已在江苏、重庆、陕西等10多个省市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