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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装修房纠纷”审理指南
江苏消费网 (2020-01-03) 来源: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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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房地产市场上的装修房越来越多,随之而起的装修纠纷也层出不穷,“货不对板”、偷工减料、“精装”变“惊装”,种种问题困扰着不少买房人。江苏省高院于12月16日发布了《商品装修房买卖合同装修质量纠纷案件审理指南》,以供全省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参考。记者了解到,南京市在2019年1月便发布了“商品住宅全装修新政”,提出开发商必须在销售现场公示装修标准和装修评估价格,最令买房人安心的是,新政要求样板房公示的截止时间必须在项目交付后三个月以上,确保买家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比对。

 

  担心“货不对板”,怎么办?

  装修材料、品牌全公示

  省高院出台的《审理指南》中提出,商品房装修房在进行销售时,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交付房屋的装修质量应当与样板房的装修质量相同,且样板房装修的部品材料、施工质量和品质档次,应当作为装修质量要求的认定依据。

  记者注意到,在南京的“装修新政”中则明确,全装修住宅项目应按所售主力户型1:1要求建设交付标准的样板间,且交付标准样板房、装修评估报告、全装修示范合同的装修标准必须一致;在公开展示的交付标准样板间中,需标注各大件的标准品牌,对于部分定制产品,需注明材质标准。非交付标准须在现场明示,并在合同中标明。

  业内人士表示,样板间、评估报告与合同三者一致,将有效防止标准模糊给买卖双方带来争议。同时,通过公示、样板房实物展示以及合同进行全方位的保障,当未来房屋交付的时候,业主与开发商双方完全可以对照交付标准,查看是否符合约定标准,减少纠纷的产生。

 

  交付时样板间撤了,怎么办?

  交付后样板房仍需公示三个月

  对于不少买房人担心的,感觉交付后与买房前参观样板间时看到的不一致,可售楼处的样板间已拆除或挪作他用,无从比对。南京“装修新政”中明确,开发企业除了要在销售现场公示装修标准、装修评估价格结论和样板房外,样板房的公示截止时间须至项目交付后三个月以上。

  记者了解到,此举将对个别房产商的弄虚作假行为起到震慑作用。楼盘交付后,买房人可以从容比较新房与样板间的差异,一旦发现有不符的,可以立即向相关部门投诉。

 

  装修标准变了,怎么办?

  变更装修标准,需业主同意

  通常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中,会对装修材料、装修标准进行约定,可是有的买房人发现交付后材料改了,标准变了,该怎么办呢?

  南京“装修新政”中规定,装修价格由第三方房地产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包括对样板房的价格认定评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负责。装修标准、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装修价格写入商品房销售合同。装修价格评估报告经公示后,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更改,项目交付之前必须按照核准的装修方案一次装修。如需改变装修设计标准,需征得购房业主同意。新房交付前不得采取二次装修等方式提高全装修价格。

  市场人士认为,通过第三方机构科学评估全装修的价格,且经物价部门备案,买卖双方按照装修指导价签合同,解决了买卖双方对价格认定不一以及装修定价的乱象,有利于推进质价相符,解决价格纠纷。

 

  开发商搞“个性化装修”,有惩罚吗?

  借“个性化”另外收费,一年内不得卖房

  南京楼市的河西等热点板块中,部分楼盘在销许价之外,还向买房人收取所谓“个性化装修”的费用,借此抬高房价,“一房难求”的背景下,购房者只能忍气吞声。

  南京“装修新政”规定,将严格执行一价清政策,在毛坯房备案价和装修指导价之外,开发商如存在收取其他费用的行为,如个性化装修、捆绑车位、家电、茶水费等,一经查实,物价部门将根据价格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房产部门将暂停该楼盘销售,并在一年内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

 

  新闻延伸

  对装修不满意,可以退房吗?

  今年2月,湖北省武汉市的房管部门发布过一份“内部通知”,对79家装修盘凡是购房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可以办理备案注销手续,名单上有不少是知名品牌的项目,如华发、雅居乐、旭辉、绿地的旗下楼盘。所谓“不满意可退房”实际上是免除了买房人的违约责任,在政府部门的协调下,为79个重点项目的买家开辟了“绿色通道”,从而减少社会矛盾。

  对于武汉的这一“操作”,不少买房人议论纷纷:对装修不满意,都可以退房吗?交汇点记者采访了业内人士,得到的答复是“困难重重”。一位地产专家表示,武汉市的做法属于“特事特办”,按照目前大多数城市楼盘交付时遇到的维权案例,买房人首先需要跟开发商沟通,就不满意的装修部分协商处理,开发商一般会重新装修施工,令买家满意为止;如果买房人依然不满意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偿,各自让步;实在达不成一致,只有走到退房这一步,开发商通常会要求按合同约定,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而买方也会设法举证因开发商违约交付导致退房,以免除自身的违约责任,这也就是江苏省高院出台《审理指南》的意义所在。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相较于《审理指南》,政府部门更应该将监管前置,在售房阶段便给开发商戴上“紧箍咒”。交汇点记者了解到,南京、长沙、合肥等国内多个城市和省份也出台了装修新政,均将侧重点放在了事前监管。目前,全装修住宅的比重不断提高,加强商品住宅全装修监管,即有利于提升商品住宅的品质,又能促进房地产业的转型升级,只要监管到位,将有效免除买房人的后顾之忧。

编辑: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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