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近日,家住山东省平邑县铜石镇的刘先生一家人欢天喜地搬进了刚买的新房,可住了没几天,就发现了东厢房屋顶横梁空鼓、窗台附近墙面渗水。随后,刘先生找到建筑商,要求给予免费整修。建筑商派人检查后,认为是刘先生后期养护不好,不是建筑商的责任,拒绝免费维修。无奈之下,刘先生来到平邑县工商局投诉,请求工商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受理投诉后,平邑工商部门派出工作人员赶到刘先生家中调查,发现其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为了明确造成房屋质量问题的原因,工商人员找来建筑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确定此房屋存在横梁空鼓等质量问题。《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据此,工商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建筑商一次性补偿消费者1万元,并负责免费把房屋整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