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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查

泰州东润首府买房“被团购” 1万团购费为何不退?
江苏消费网 (2016-01-2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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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提供给消费者的团购报名款收据

  众所周知,参加团购可以享受更多优惠,然而,江苏消费网近日接到消费者戴先生的投诉,反映他在购房过程中被收取了一万元的团购报名费,却没有享受到相应的优惠。

  投诉

  购房莫名被收团购款

  据戴先生介绍, 2015年4月,他和家人一同前往泰州的江苏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润首府)售楼处购买了一套约150平米的预售商品房,合计约90万元。他在交完预付款后,拿到了一份购房合同以及一张盖有泰州市广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瀚传媒)印章的“东润首府团购报名款”收据。今年1月,他交齐房款并拿到发票时,发现自己没有能够享受到所谓团购的优惠,价格仍旧是当初和销售人员谈好的价格。

  调查

  告知团购却未签合同

  对此投诉情况,1月13日,江苏消费网首先向东润首府售楼处进行了电话咨询。据销售人员陆先生介绍,购房者可以选择参与团购,这在售楼处贴有宣传,购房者在交完报名款之后可以在原有的优惠上面再享受一定的折扣,并且会有相应的订单合同交给购房者。

  14日,江苏消费网又联系到售楼部陈经理,陈经理解释称,团购是他们公司的一个销售政策,由东润首府和广瀚传媒合作,是在购房者自愿参与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优惠。针对戴先生的问题,陈经理认为,双方已口头达成团购协议,只是销售人员在匆忙中忘记签定订单合同,如果戴先生需要,他们可以补签合同,收据也可以换成发票。对于价格优惠的问题,陈经理表示,戴先生所购买房屋的成交价,的确是在已备案价上给予了一定的优惠。

  随后,江苏消费网通过在泰州价格信息网查询发现,消费者的最终成交价确实低于备案价。但戴先生却认为,房产实际销售价肯定会在备案价上有所浮动,并且成交价也是通过与销售人员协商后达成的,并不存在优惠。

  18日,江苏消费网又与广瀚传媒取得联系,该公司夏总称,他们与东润首府是线上线下的合作关系,目的是以团购的方式来降低房价,一方面不会让已购房者感觉不公平,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销售量。但夏总表示,他们对东润首府方面的具体操作情况并不清楚,只是团购报名款直接汇给他们,而房款是交给东润首府的,且当地有很多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传媒公司合作的情况。

  为此,在江苏消费网的协商下,东润首府承认了自己在工作中的疏忽,以后会在相关工作中不断完善,对于戴先生所说的参与团购后没能享受到优惠的问题,他们也会及时和他联系,共同解决问题。

  然而,江苏消费网再次联系戴先生时,戴先生却又告知对方并未联系他,当他打电话过去试图协商时,对方态度强硬,拒绝退还一万元的团购报名款。

  观点

  是否团购优惠需举证

  19日,江苏消费网就此咨询了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许利律师。许律师表示,这是一种电商团购活动,可在买卖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但在购房中买卖双方应该就团购的具体情况签署相应的合同。而对于消费者究竟是否有享受到团购优惠,则需要双方举证。

  针对消费者的情况,许律师认为有两种选择,一是将收据换成发票,承认团购的事实;另一种是通过走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消费者手中有一张团购报名款收据,却没有相应的团购合同。同时,许律师也提醒其他消费者,如在购房过程中出现任何的协议约定情况,应以书面的合同约定清楚,避免后期产生纠纷,无法举证。

  对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进展情况,本网将继续予以关注。(许晨晴)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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