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苏州东方东方维罗纳一名业主在人民网江苏视窗发帖,称该楼盘开发商欺诈业主,在2010年签订的合同里没有标注将要在小区北面建设的中环高架以及312国道。而根据相关部门的回复,中环高架以及国道的规划在苏州市综合交通规划《2007-2020》中予以明确。
快交房才知边上有国道和高架 郭先生2010年10月与东方维罗纳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直到最近才得知,自己房子的北面除了有京沪高铁以外,竟然还规划好了中环高架以及312国道。“这太影响生活了,本来只有高铁是能接受的,现在突然多了个高架,高架下面还有国道。”郭先生称,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特地询问了当时的开发商,开发商告诉郭先生只有高铁,而且高铁和小区之间是绿化带。
而与国道,中环高架不相邻的南区今年5月开盘,购房合同上却注明了会在北区北面与京沪高铁之间建设国道与中环高架。
据了解,东方维罗纳北区的房子交房日期为6月11日,而中环高架已于4月开工。
相关部门予以回复 对此,江苏视窗查询了有关资料,在苏州市规划局的网站站上有一则查询到了中环高架以及312国道的规划。对此,规划局给出的答复为“高铁与312国道共用通道,在前期充分征求沿线政府意见后,苏州市综合交通规划《2007-2020》中予以明确”。苏州市规划局介绍说,这个综合交通规划,并不是说2007年开始就是2007年之前规划好的, 2007年之后规划才基本上定下来了。
随后人民网江苏视窗拨打了东方维罗纳开发商的电话,但未取得联系。
魏国鹏律师认为,开发商并未标注楼盘边上的312国道以及中环高架,业主也不知情,开发商的行为属于商业欺诈,业主有权要求撤销买卖合同,开发商赔偿全部的损失,退还房款。 关于此事本网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