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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查

乾和福邸忽悠业主 竟用“树墙”充围墙隔断
江苏消费网 (2011-08-01)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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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相邻小区锦江花苑之间不建围墙,却搭‘树墙’隔断,这在全南京绝无仅有!”——昨天,这样一条帖子出现在ID名为“南京乾和福邸业主维权”的新浪微博上。据了解,昨天本是开发商江苏乾和置业有限公司通知乾和福邸业主交付新房的日子,但业主们来到现场时却诧异地发现:开发商居然连最起码的围墙都没建!出于愤怒,业主们把这条长百余米的“树墙”扒掉并拒绝收房。即将交付的小区为何不建围墙却建“树墙”?记者调查发现,这堵离奇的“树墙”背后还有一串“连环案”

业主收房>>>

发现围墙成“树墙”

   昨天上午8:30,乾和福邸业主王先生喜滋滋地来到位于汉中门大街388号的自家新房,却惊诧地发现:小区的三边都有围墙,唯独最北边不见围墙,而是以一排高约2米的树苗隔断。王先生介绍,根据合同,2011年5月1日开发商就当交付房屋,但开发商却一直拖到近日才快递给他们交房通知书。本以为拖了近3个月,房屋和小区配套应该非常完善了。但万万没想到,连最起码的围墙,开发商都没建好。

   对于这堵离奇的“树墙”,不仅乾和福邸业主很是纳闷气愤,连隔壁的锦江花苑业主也十分担忧。锦江花苑业主赵阿姨告诉记者,自家小区2002年左右开建,原本是有围墙的,但前不久被扒掉,改成现在这个树墙。而自从没了围墙后,一个月内小区失窃3次,损失最多的一户被偷价值约4万元财物。

背后原因>>>

“树墙”原来是2007年协议

   更离奇的事情还在后面。随着来收房的业主越聚越多,“树墙”成了大家担忧的焦点,业主们认为,没有围墙就根本不能交付!而起先不解的王先生也从邻居口中得知:原来,由于乾和福邸和锦江花苑的开发商曾对围墙问题产生纠纷,所以2007年曾经由当时锦江花苑的开发商——南京金开来房地产开发公司、乾和福邸的开发商——江苏乾和置业有限公司以及锦江花苑业主委员会开会达成三方协议,同意两家小区之间不搭建任何栅栏或者围墙,而是以绿篱进行“隔断”。

   “这太荒谬了吧?”业主们纷纷表示震惊和愤怒:关系到180多户业主身家财产安全的小区围墙,竟然在“直接利益方”业主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由“非相关利益方”来做决定!更重要的是,对此重大“瑕疵”,从买房到收房一年多的时间里,业主们未接到任何一方任何形式的告知!

   在质问现场的开发商代表、江苏乾和置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陈祝寿,却得不到满意答复之后,业主们愤而表示:协议无论如何也不能替代法律法规,并把“树墙”扒掉拒绝收房。

开发商代表>>>

拒不收函“一问三不知”

   昨天,记者来到被扒倒的“树墙”现场发现:站在乾和福邸最北边一栋楼房的单元门,可清晰看到锦江花苑最南边业主的阳台陈设,粗略估计两个小区的距离不超过10米。而业主气愤地说:这片“树墙”简直不堪一击,被扒倒只用了一两分钟的时间,“你说能有什么安全防范作用?”而据业主介绍:“在乾和福邸售房合同上的‘总平面图’上,我们小区北边通道的路牙到边界的距离是6.4米,而到‘树墙’的距离大约是3米,以树墙为界,那整个小区的面积是在缩水。粗略估计这块地约有600平米,被‘树墙’分走约300平米。这岂不是要影响到小区的实际容积率,进而影响每家每户的面积?”

   随即,业主们要求开发商给个说法:要么建围墙,要么给业主进行赔偿,在问题不解决之前,拒绝收房。业主们还联名签字,向陈祝寿递交了书面函件《提请设置乾和福邸北侧围墙等相关事宜的函》。但截至昨天下午5:30,陈祝寿却连连躲闪,拒不接收该函,说自己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而当业主们要求他向上级汇报,请能拍板的公司实际负责人喻太安出面时,他同样“一问三不知”。

街道表态>>>

规划和开发商都有问题

   记者随后向乾和福邸所在的街道、鼓楼江东街道咨询。从该街道主任科员周先生的介绍中,可获知三方面的问题:规划更改的问题、锦江花苑开发商“越界”建围墙的问题以及乾和福邸开发商知情不告知的问题。他介绍,按照最初规划,乾和福邸小区与锦江花苑小区之间原本是条规划路。但由于锦江花苑开发在先,开发商在建设时,围墙超过了红线,盖到了道路的中间。

   记者又查询以往报道获悉,这块中间的地域规划后被更改,原本道路不存在了,成了被拍卖的地块;乾和福邸的开发商拍到了土地,在开工建设时发现,锦江花苑的围墙建在了自家地界里。但如果扒掉围墙,已入住6年的锦江花苑业主不依了。于是,在南京市住建委的协调下,两家开发商,以及锦江花苑的业主委员会于2007年6月达成三方协议,同意两小区之间不以围墙相隔,而是以“绿篱”隔断。

   2007年三方签署的协议,难道就能越过直接利益方——乾和福邸的180多户业主来签署吗?周主任表示,当时乾和福邸小区还没有建,180多户业主更无从谈起,而街道只是见证方,不是当事方,业主们如果要推翻协议结果,在街道这一层面已无法解决,必须提请上级主管部门。他认为,在整个衔接过程中,江苏乾和置业有限公司就此事对业主们只字不提,做法不妥,存在问题。 本报记者 刘清泉

 

编辑:胡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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