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建邺区天都芳庭小区业主,11幢楼下的地下室被改造成房屋即将出租,我们反对这样改造,但施工的人称得到了开发商和物管的许可。”
“我住在江宁区百家湖巴黎城,我们小区很多车库都被私自改造成了出租房,小区里一下子住进了很多出租户,楼下的花园成了出租户的晾晒区,小区环境变得很糟糕。”
最近一段时间,本报新闻热线4008885998接到多个小区住户反映小区地下室或车库被私自改造的事,昨天记者前往这两个小区调查。
现场:地下室破墙开“窗”,要做出租房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应天大街上的天都芳庭小区11幢楼,听到很大的装修噪音,只见11幢楼朝南的7间地下室正在进行着装修。这里被改造成7间住房,防盗门、防盗窗都已装好,还建了厕所,有几间房的装修已近尾声,工人正在贴瓷砖。
这7间地下室都是半地下,门窗都是在外墙墙体上破墙开的。在现场,一名吴姓男子说,其中一间地下室是他花8万块钱买下的,装修好就出租。
在江宁百家湖巴黎城,有不少车库被改造成房屋,也是用于出租。特别是在小区27幢楼,有十多间车库正在改造装修,车库进行了水电改造,有厕所,还装上了空调,有的已经住进了租客。据自称是买下车库的几个人说,买车库就是要改造成出租房,所以车库的价格一直在上涨,“原来只要8万元一间,现在最贵的要近20万元了。”
在这两个小区,被改造的地下室和车库都私自埋设了下水管,管道全部接入楼前的下水道主管道中。
居民:将起诉物业
天都芳庭11幢的业主对地下室被改造一事意见很大。居民陈女士说,该小区是2003年交付的,原本地下室一直空着,今年春节后听说出售了,前不久地下室就开始进行装修,还打出了出租信息。“将来住进来那么多出租户,会给小区带还很多不安全因素。”另一位居民说,他特意观察过,地下室装修时将私设的下水道接到了小区的雨水管里,“以后污水全部到雨水管里,容易堵塞。”居民们说,他们已经查过小区的规划图纸,图纸上对于地下室的定性是“配套储藏室”,他们认为地下室出售和改造没有通过业主的同意,侵犯了业主的权利。
在百家湖巴黎城,28幢六楼一位住户指着楼下小花园晾晒的被单和衣服说:“你看,租住在车库里的人把小区空地、花园当成了晒衣区。”
本月初,百家湖巴黎城的业主在小区内贴小告示,准备在5月7日开一个业主大会,要求物业出面叫停车库改造。但由于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最后业主会没有开成,不过好几位业主都告诉记者,他们将保留起诉物管的权力。
消防:可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和最高5000元罚款
记者从市住建委房屋和物业管理处了解到,在南京还有很多小区存在将地下室、车库改造他用的现象,有的改造成出租房,有的用作商铺。《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小区地下室和车库应该是业主共有,转作出租房已经改变了原有结构,业主可依法维权。
南京市公安消防局相关负责人说,像这样将地下室、车库改造成出租屋,私自改造水电路会带来很大的消防隐患。《南京市消防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地下建筑不得设置住宿场所,消防部门可根据法律对施工单位作出停工和最高5000元的处罚。 本报记者 江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