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房子时,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倾向于自己购买装修材料,并且提前走进装修材料市场,了解行情,预订商品。这时,经销商往往会与消费者签订一个自制的协议,写明订购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总金额、预付款及相关事项等,有的经销商甚至用订单代替了协议。这样的购买合同如果填写时简简单单,该注明的事项不写清,很容易发生消费纠纷,最后往往是消费者吃亏,甚至付出高昂的学费。
近日,家住江都新区的陈女士准备装修房子。经过多方选择和反复比较,她对某建材经销店内墙纸的价格和款式都比较满意,于是与商家签了一个订货单,总货款1万多元,并交了预付款2590元。订货单上简单地写明墙纸的品名、规格、尺寸、数量、总价及预付款额等。谁知,陈女士在以后的家装过程中,发现由于家装设计的改变,所需墙纸用量减少了,她赶紧提前通知商家变更。但商家认为已经既然订了就不好更改了,双方为此发生矛盾。后经再三协商,商家勉强同意改变订货数量,可等到贴墙纸时,商家又要求陈女士必需将货款全部付清后才同意贴。陈女士一想,这还没贴呢,质量怎么样一点都不清楚就付全款,好像不太合情理,再一打听才知,别人在订购墙纸时都会在协议上事前约定,先付款多少,施工时再付款多少,最后结束时根据实际用量结清金额交付余款。陈女士认为商家事先没有将此项内容写明,不按规矩做事,明显就是想让消费者上当,因此不想再与这家店打交道了,提出要退还预付金,遭到商家的拒绝,双方再次发生激烈争议。于是,陈女士向江都市消协进行了投诉。
由于双方在订单上的约定对消费者十分不利,消协工作人员进行了多次调解协商,最终,商家同意退还陈女士2100元预付款,余款490元作为商家订货损失补偿。
类似因为订单签订不规范、双方约定不明而产生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在此,江都市消协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建材产品时要注意将有关项目约定清楚,所购商品的情况填写完整,付款的时间、金额约定明白,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有据可查,有理有依。 (孙晓雪 刘继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