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纳诚意金,可获得‘1万抵2万’的超值优惠”、“缴纳5000元诚意金,冲抵2万元房款”,今年“五一”期间,南京奥体、江宁等区域的一些楼盘不约而同推出“诚意金”促销。交了“诚意金”可以优先选房,还可以总价优惠。
购房人凭“诚意金”可以讨到便宜,开发商也可以借此快速回笼资金,看上去,“诚意金”是一个两全齐美的好事。不过,购房人的诚意未必就能换来开发商的诚意,记者就了解到这样的例子。
在未领取预售许可证、也无具体销售价目表的情况下,南京城南一家楼盘在2008年年底陆续收取了不少买房人的“诚意金”,并签订了相关协议。按照开发商当时的促销承诺,项目预计在今年三四月份开盘,均价在6100元/平方米左右,如果缴纳2万元诚意金则能享受1%的优惠。不过,时值5月,这家楼盘还迟迟没有开盘动静,而记者还探听到消息,6100元均价已悄然攀升至7000元以上。此外,今年3月,这家开发商已更换了销售代理公司,之前缴纳的诚意金会不会受到影响,还真让人有些担心。
南京市房产局市场管理科科长胡高生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进行销售或以内部认购、内部登记等形式变相销售商品房。不过现实中,像上述楼盘一样暗中收取“诚意金”内部认购的做法并不鲜见。
采访中有开发商表示,如果购房人最终不购房,可以退还“诚意金”。但记者了解到,目前由于资金仍不宽裕,对购房人来说,付出的“诚意金”要想轻易收回,恐怕也绝非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