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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尚无小产权房拿到两证 专家建议专门立法
江苏消费网 (2007-10-29)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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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年南京房价涨得比较快,集体土地房(即小产权房)因此凭借其价格优势很受欢迎。但另一方面,购买集体土地房的风险也几乎是尽人皆知。今年6月,建设部的风险提示和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禁令先后出台,南京一些集体土地房纷纷停止了销售。然而,近期位于城南的一集体土地楼盘传出土地已经被征用为国有土地的消息,其售楼处也重新开张,这让集体土地房再次成为楼市关注的焦点。

  集体土地商品房开发早有禁令

  据了解,南京的集体土地房起初是以农民公寓的名义,解决城郊农村群众的住房困难。后来因为房价上涨,巨大的利润空间使集体土地房开发呈现上升趋势。

  2003年,南京开始对集体土地房进行清查。南京市规划局对67个项目进行了规划重审。根据南京市建委2004年公布的统计数据,当时栖霞、雨花台、建邺、浦口、六合五个涉农区,几乎都有集体土地建房,总盘子共计130多万平方米。

  尽管南京市政府早在2003年就发布了禁止集体土地房开发销售的通告,但由于相关的法律规定还不完善,加上近两年房价攀升,受到利益的驱使,一些开发商仍在偷偷开发和销售此类房源。

  今年6月18日建设部发出集体土地房购买风险提示后,舆论普遍认为,这意味着集体土地房转正基本无望,不久南京几家正在热销的集体土地房就悄悄停止了销售,售楼处也人去楼空。但近日记者又接到热心读者反映,一些集体土地房已经悄悄恢复了销售。

  尚无一家集体土地房拿到两证

  近日,记者特地对城南的某处集体土地楼盘进行了实地探访。从新街口出发,先坐地铁后转公交,大概35分钟左右,记者来到该项目的现场招待处,但并未看到“售楼处”的字样,取而代之的是“安置接待中心”,对此售楼人员解释说,今年8月28日,该项目已正式转为建设用地并收为国有(江苏省国土资源厅2007 0166号文),进入商品房前期手续办理阶段。目前项目部分房源留做拆迁安置房,而其他则进入市场销售环节。售楼人员很热情地表示:“二期房源有80多平方米的两房和100多平方米的三房,现在就可以看房型,本周六开盘,均价预计在5300—5500元/平方米。”

  另外,记者还电话咨询了家春秋、银贡山庄、宁南泰山花园、松林商业街等楼盘,销售人员都表示有房源在售,均价为3300—4500元/平方米不等,并且家春秋、银贡山庄都承诺可以办理两证。但据南京市国土局地籍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透露,南京暂时还没有集体土地房办到土地使用证,即使办到了也不一定就能办到产权证,还要看国家征用的用途是否是进行房地产开发。

  购房者:房子便宜烦恼也多

  由于没有拿到两证,不少已经购买了集体土地房的消费者始终无法安心。已经入住兴都花园半年多的田小姐告诉记者,当初因为那里房价便宜,离工作单位也不远,“反正是自住,一冲动就下手了”,但现在田小姐却后悔了,“听说小区里有些房子是建在煤气管道上的,又不知道是哪几幢,让人睡觉都不踏实”。更重要的是,她和老公两个人都是单位的集体户口,因为房子没有两证而无法落户。“要是明年生了孩子,那孩子的户口该怎么办?没有户口孩子又怎么上学?”虽然开发商在合同里承诺了三年之内办证,但田小姐始终觉得提心吊胆,“有的邻居住进来五六年了,两证都还没影子呢,你说我心里能不发毛吗?”

  刚拿房不久的于先生也很烦恼:“等了一年才终于拿房了,可进去一看,所有的电线都给偷了,所谓的‘防盗门’的把手一不小心就能碰坏,业主的素质也不理想,一楼的住户争着搭违建,而且小区没景观、没学校、没商店。更担心的是,开发商后期没有其他开发项目,不需要很好的口碑,两三年后如果它解散了,两证又办不下来,我们找谁要钱?”

  专家建议就小产权房专门立法

  2004年下半年,南京曾经传出部分集体土地房有望转正的消息,那么究竟集体土地房能否像开发商承诺的那样顺利拿到“两证”呢?

  据南京市建委房地产开发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04年对全市67家集体土地房楼盘进行的是规划审查,有一些项目完全通过审查,有一些项目则是部分通过。

  南京市国土局的相关人士表示,符合规划的楼盘可以到国土部门申报,先报批、登记,被征用为国有土地后,再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但主动来申报的开发商并不多”。“这还只是改变了土地性质,之后土地使用者还要通过协议或拍卖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另外还要经房产局、建工局等管理部门的核定,程序比较复杂。”

  集体土地房究竟能不能卖?曾任南京市房管局局长,现任南京仙林大学城管委会巡视员、江苏省城市发展研究院研究员的胡志刚在接受《南京楼市》杂志采访时指出,“小产权房”之所以闹得沸沸扬扬,一是法律规定有空隙,二是现在社会有需求,但是担心放开的话可能会导致一系列问题。

  因此,为了保护农民在土地及房屋方面的权利,同时盘活农村闲置土地,增加农民收益,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胡志刚建议应该针对集体土地房专门立法,“在不突破规划、环保等法律规定,尤其是在不占用耕地的前提下,可以有规划、有条件、有约定地放开。”

  (文/高宏年 刘莉)

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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