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银监会前天召集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部门负责人,就“第二套房贷”问题召开联席会议,并首次对夫妻双方都贷款购房如何计算第二套房作出了明确界定: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已经公布了房贷细则的银行只有少数几家不符合这一点,但是何时作出调整,仍要看总行通知。
共识:明确二套房三个底线
据了解,央行、银监会与五大行在会上就“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达成共识:一,公积金贷款不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住房的参考项;二,已结清借款的购房者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贷款者;三,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知情人士表示,监管部门定下的是三点基调底线,具体由商业银行自己把握。
反应:对自住购房者公平了
听说“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后,南京一银行房贷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条规定是比较公平的,此前本行也是这么制订细则的,但是有些却只认房贷借款人,不算夫妻的房贷记录,总感到自己行会流失房贷客户,现在自己不担心了。他告诉记者,只看借款人是否有过房贷不仅有失公平,而且也让央行第二套房新政大打折扣。
“已结清借款的购房者仍可算作首套房,对广大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的购房人也是利好。”银行人士表示,这些以改善居住条件为目的的购房人大多比较谨慎,不会在贷款未清时再申请贷款,因此把他们与贷款炒房者区分开来很重要,不会打击无辜购房人,也减少了新政对房市的冲击,把这部分购房需求留下来了。不过,银行人士也表示,由于监管层只说是“可算第一套住房贷款者”,说法比较灵活,因此各银行在这方面仍有自己的空间,有些银行如果要把房贷卡紧一点,也很可能对结清房贷的仍按第二套房计算。至于公积金贷款不列入第二套房参考项,几家接受采访的银行人士均表示,由于银行查不到公积金贷款记录,因此这条利好对购房人并没有什么影响。
担忧:其他银行不认同共识
采访中,也有银行人士对这三点共识能否得到各行认同表示担忧。某国有大银行房贷部门负责人表示,这次会议监管层只召集了工农中建交五家银行信贷部门负责人,所达成的共识这几家行肯定会执行,但是其他银行会不会执行还很难讲,因为这还不是正式规定,得等相关部门出台具体执行规定才行。对此,南京某股份制银行房贷部门人士告诉记者,这方面还得看总行规定,目前仍按之前出台的细则执行。
相关链接>>>
部分银行第二套房暂定标准
工行、光大:以借款人为单位计算,人行征信系统中有房贷记录即使已结清房贷,再贷仍算第二套房。
招行:以借款人为单位计算,人行征信系统中如果有房贷记录但已结清房贷,再贷仍算首套房。
建行、交行、兴业、深发展、南京银行:以家庭为单位计算,人行征信系统中如果有房贷记录但已结清房贷,再贷仍算首套房。
中行:以家庭为单位计算,人行征信系统中房贷记录即使已结清房贷,再贷仍算第二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