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卫生 » 健康常识 >> 正文

健康常识

江苏省内一孩二孩都可享受128天生育津贴
江苏消费网 (2016-05-12) 来源:金陵晚报
阅读:

  金陵晚报讯(记者 何刚)二胎开放后,生育一孩、二孩的生育保险待遇有什么变化一直没有明确答案,之前一直参照老办法执行98天。近日,江苏省人社部门出台新政,从2016年1月1日起,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职工,不管一孩二孩统一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原《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中为鼓励晚育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政策规定不再执行。

  依据新政,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在此之前,只有晚育女职工才可享受128天生育津贴。新办法实施之后,不再有晚育概念,只要是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参保职工都可享受到128天的生育津贴,无论是“一孩”还是“二孩”。据了解,生育津贴是给职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工资性补偿,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如休产假100天,单位基本工资为3000元,那么每天的基数就是100元,100天假可享受的生育津贴就是1万元。

编辑:许晨晴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